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日本内阁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审议通过了《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该计划是日本政府自1995年颁布《科学技术基本法》、1996年发布《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以来启动实施的第五个国家科技振兴综合计划,也是日本最高科技创新政策咨询机构——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CSTI)2014年5月重组之后制定的首个基本计划。
该计划提出,未来10年,通过政府、学术界、产业界和国民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日本将大力推进和实施科技创新政策,把日本建成“世界上最适宜创新的国家”。为此,日本政府未来5年将确保研发投资规模,力求官民研发支出总额占GDP比例的4%以上,其中政府研发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1%(按GDP名义增长率年均3.3%计算,日本政府5年研发投资总额约为26万亿日元,约合1.45万亿人民币)。
回顾过去20年,日本政府研发投资、研究人员数量和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均有所增加,研发环境显著改善,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特别是在发光二极管(LED)、诱导多功能干细胞等前沿科技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日本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科学家人数排名世界第二,无不彰显日本的科技实力和国际地位。
但另一方面,近几年,日本推进科技创新的基础实力急剧弱化,具体表现为:日本科技论文质与量的国际排名均有所下降;国际研究网络建设迟缓;青年研究人员难以充分发挥其才能;产学合作仍未达到理想效果;跨部门人才流动性长期低下;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运行和人事体制改革进展缓慢;政府研发投资增长停滞,相比其他国家处于劣势。当前,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和经济结构日新月异,世界迎来“大变革时代”。在有效应对能源短缺、老龄化社会、自然灾害、安全保障等越发复杂的全球性挑战方面,科技创新的作用日益凸显。日本身在其中,危机感越发强烈。
在此背景下,《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日本不但需要具备战略上抢先行动(前瞻性和战略性)、切实应对各种变化(多样性和灵活性)的能力,而且需要在国际化的、开放的创新体系中展开竞争与协调,构建最大限度发挥各创新主体能力的体制框架。基于上述考虑,未来5年,日本将立足于国际视野,大力推行四大政策措施。
1、以制造业为核心创造新价值和新服务
在美国实施《先进制造伙伴计划》、德国发布“工业4.0”、中国出台《中国制造2025》、世界迎来第四次产业革命的大变革时代背景下,日本将以制造业为核心,灵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基于因特网或物联网,打造世界领先的“超智能社会(5.0社会)”,不断创造新价值和新服务。超智能社会是指在必要时,将必要的物品和服务提供给需要的人,能够极其细致地满足各种社会需求,所有人超越年龄、性别、地域或语言等差异都能获得高质量的服务,可以快乐舒适生活的社会。超智能社会是继狩猎社会、农耕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之后的新型社会,是网络空间和物理世界高度融合的社会,科技创新在变革中将发挥先导性作用。
为了尽快实现超智能社会,日本政府将优先推进《科技创新综合战略2015》中确定的11个系统的建设工作:能源价值链优化系统、地球环境信息平台、高效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更新系统、防抗自然灾害的社会系统、高速道路交通系统、新型制造系统、综合型材料开发系统、地方治理系统、工作流程管理系统、智能食物链系统以及智能生产系统。日本将通过加强官产学研合作,建立共同的超智能社会服务平台,实现各个服务系统和业务系统之间的互通协作。
此外,日本政府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和国际标准化战略,推动网络安全、物联网系统构建、大数据解析、人工智能等服务平台建设必不可少的共性技术研发,同时,围绕机器人、传感器、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材料、光量子等创造新价值的核心优势技术,设定富有挑战性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为之付出努力,从而提升日本的国际竞争力。
日本政府还将大力培养不惧失败、敢于挑战的人才,并且为执行力强的人才提供试验其创意的机会,同时,在政府各部门主管的研发项目中,示范和推广适用于推进挑战性研发活动的做法和实践。
2、积极应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
为了及早解决日本国内及全球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挑战,日本政府预先选定了要通过科技创新解决的13个重点政策课题,并提出解决各课题的关键工作和技术性问题。其中,旨在实现可持续增长和区域社会自律性发展目标的7个重点政策课题包括: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资源稳定并实现循环利用;保证食品稳定供应;实现世界最尖端的医疗技术,建成健康长寿社会;建设城市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延长高效高性能基础设施使用寿命的对策;提升制造业的竞争力。
旨在确保国家和国民安全安心与实现富裕高质量生活的4个重点政策课题包括:应对自然灾害;确保食品安全、生活环境及卫生条件;确保网络安全;解决国家安全保障相关问题。
旨在应对全球性挑战和为世界发展作出贡献的两个重点政策课题包括:应对全球性气候变化和应对生物多样性挑战。此外,日本政府将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继续大力发展支撑海洋、空间等重要前沿领域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一系列科学技术,不断巩固日本发展的科技基础,提升产业竞争力,解决各种社会经济问题。
3、强化科技创新的基础实力
为了灵活有效地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日本政府将以培养青年人才并发挥其活力、推进大学改革并完善其职能为中心,从根本上强化科技创新的基础实力。
在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方面,日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明确青年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道路,对应职业发展不同阶段,营造能够充分发挥青年研究人员的才能和创意的环境,例如对大学高级研究人员采用年薪制,增加面向青年研究人员的终身制岗位,积极引进“不升迁即离开”制度,2020年前,增加10%(约4.4万人)的大学青年教员(40岁以下),使得青年教员数量占大学教员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培养和确保科技创新所需要的多样化人才,通过确定职业发展道路以及与大学和产业界加强互动,推进研究生院的教育改革,培养下一代科技创新人才;激发女性研究人员的活力,增加女性研究人员的录用比例,2020年前,在自然科学领域实现女性研究人员占比达到30%;加大对赴海外研修的研究人员的支持力度,同时吸引和留住外国优秀人才,构建国际研究网络,促进跨领域、跨部门的人才流动。
在夯实知识基础方面:大力推进学术研究和基础研究及相关改革,例如实施科研经费改革、强化战略性基础研究、加强跨学科和跨领域研究、推进国际共同研究、打造世界顶尖研究基地;推进共性技术研发,战略性地加强设施设备和信息基础,建立开放科学的推进体制,促进公共资助研究成果的共享共用。通过上述措施,2020年前,力争在增加日本科技论文发表总量的同时,在世界被引频次排名前10%的论文中,日本论文数量占比达到10%。
在推进研究资金改革方面:日本政府将同时推进基础性经费和公募型资金的改革,特别是针对国立大学,一体化推进体制改革与政府研究资金制度改革,实现最优政策组合,提高大学的运营效率和效果;公募型资金制度改革旨在提高竞争性研究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措施包括对所有竞争性研究资金项目进行梳理、统一各部门竞争性研究资金的使用规定、促进研究仪器的共用共享;整体推进国立大学改革和研究资金制度改革,重新分配和评估国立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运营费交付金(相当于我国的事业费)。
4、构建人才、知识和资金的良性循环体系
日本政府将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和调动风险投资企业的积极性,消除人才、知识和资金之间存在的障碍,实现良性循环,积极构建创造新价值的创新体系。具体包括:强化推进开放创新的体制框架,例如完善企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推进体制,促进人才流动,形成人才、知识和资金的集聚效应,目标是2020年前,实现企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跨部门研究人员流动数量增加20%,特别是大学向企业和公共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流动数量增加一倍,与此同时,大学和国立研发法人机构从企业获得的共同研究资金数量增加50%;大力发展敢于挑战新事业的中小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例如培养企业家,在创业和企业成长各个阶段提供适当的支持,增加发行新股,鼓励企业并购;灵活利用国际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重新审视和调整创新创造相关制度,例如重新审视新产品和新服务相关制度,改革信息通信技术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有利于“地方创造”的创新体系,搞活地方企业,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把握全球需求先机,战略性推进国际共同研究与交流,拓展创新创造机会,推进社会包容性的可持续创新。
对日本建设创新型国家而言,除了上述四大政策支柱之外,深化科技创新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机制建设也不可或缺。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时,日本政府将与各利益相关方开展对话与合作,吸收和采纳科技政策、伦理和法律制度相关建议,确保研究的公正性。此外,日本政府将继续推进大学和国立研发法人改革,结合科技外交战略,开展科技创新国际项目,同时,强化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的职能。
与《第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1—2015)》重视灾后重建和着眼于解决问题相比,日本《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政策着力点发生了巨大变化,更为强调为未来发展做好准备的重要性,并且,将与新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实用性高的研究和制度改革作为重点。该计划是日本政府未来5年的科技政策指导方针,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将据此制定年度“综合战略”,根据计划中提出的主要指标和数值目标,灵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政策与战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