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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论衡

    文创产品的命脉

    作者:新闻观察员 张玉玲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05日 14版)

        中国文化产业又迎来重大利好!近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措施。这是国家首次在如此高规格的会议上专门讨论文创产品的开发,也是首次把文创产品开发提升到“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位置。

        国务院重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当前经济发展大环境紧密相关。将文化植入产品中,提升商品的文化附加值,能“一箭双雕”,既帮助一些传统制造企业摆脱赚取微薄代工费的发展路径,形成新的产品和品牌,又可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扩大内需。这对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传统企业转型意义重大。

        但是,有必要头脑冷静地看到文创产品开发中的症结所在,从问题导向出发,找准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才能真正让创新之花怒放神州。

        在文创产品开发中,创新创意是核心,而知识产权保护则是文创产品的命脉。创新创意让商品承载文化,使文化与市场对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最有价值的是创新创意,可最易受到伤害的也是创新创意。“灰太狼”“喜羊羊”“懒羊羊”“美羊羊”形象,满大街都是,可享有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的广东原创动力公司并没有因此获得多少利润。一个动漫形象从创意到成片,再到形成品牌,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一件文创产品从创意策划到试验打磨,再到产品中试和最后生产完工,也需要一个艰辛的过程。一旦智慧得不到尊重,投入不能有回报,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就会直接挫伤创新的热情,影响创新的动力。因此,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4条推动文创产品开发举措中,第3条明确指出要“加强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以推动优秀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等跨界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间,丰富城乡文化内涵。

        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经济的新问题,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认识的逐渐提高,大家了解到只有让开发者得到应有的投资回报,才能有继续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和物质条件,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以日本为例,没有实施药品专利保护前的1940年至1975年35年间,仅创制了10种新药,而1975年日本开始对药品施行专利保护后的1975年至1983年短短8年间就创制出87种新药,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起着极大的激励作用。

        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是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科技方面的专利保护、文化产业中的影视和文学版权大家越来越重视,但对于文化创意开发和艺术授权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侵权成本很低。要保证创意的清泉源源不断,就要加强文创产品开发中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文创产品开发中的关键环节是授权,通过授权让文化的创新创意延伸至手表、服装、家具用品、文具、礼品等各类民众日常消费的成熟产品上,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文化产权交易所可以成为授权交易的平台,促进文创产品研发生产生态的形成,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文化创意创新产权评估机构。近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发布,确保按专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为文化创意估值,为创新创造定价,通过文化无形财产流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让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让文化创意的创造者、让设计服务的开发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价值。

        此外,还要建立文化创意知识产权的监管机构,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创新创意在应用过程中不受损,让侵权者得到应有的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知识产权中有项“地理标志权”,这为各地的文创产品开发和保护找到了依据,比如故宫的文创产品在故宫销售或应得到故宫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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