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陈晨)针对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人用无人管的现象,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2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农田水利条例》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对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规定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的落实渠道,为强化农田水利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田学斌透露,为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利部将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大中型骨干农田水利工程由专业组织管理,新建工程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落实管护主体。通过进一步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来落实管护责任,发挥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工程管护的积极性。保障管护经费,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的合理负担机制,使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健全农村水利基层服务组织和服务体系,发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培育和提高社会化的专业服务队伍,为工程管护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