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民航旅客“黑名单”发布、国家旅游局组建“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山东发布实施《文明旅游100条》《文明待客100条》……近阶段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文明旅游工作,教育引导更具针对性,整治不文明行为力度持续加大,文明旅游制度建设日臻完善,旅游市场进一步走向规范、健康、文明,我国文明旅游工作阶段性成效显著。
在长沙,小学生志愿者化身文明旅游宣讲员,景区变成了“文明课堂”;四川启动“心旅行·心文明”活动,80名志愿者到景区宣传文明旅游……“五一”即将来临,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持续发力,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文明出行。
文明引导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一段时间以来,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呼应、网上网下联动,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常态报道相结合,舆论导向鲜明、声势有力,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各地也因地制宜打造教育宣传平台,倡导文明旅游,文明观念逐渐深入每位游客心中。
国家旅游局与光明日报主办了“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吸引近千万人次参与,发现和推出了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导游,使社会公众增加了对导游“美”和旅游文明的认知和认同。
为提升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文明素质,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分兵把好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等出境旅游关口,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坚持教育引导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我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得到很大提升。
文明旅游需要文明的游客,更需要文明的旅游环境。近阶段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注重提升游客素质的同时,不断优化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以规范、安全、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文明。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以行业优质服务为先导,全面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国家旅游局还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手督办查处典型案件,已将调查中发现的涉及安全隐患、合同违规、强制消费、诱导购物、无证导游等方面的12个典型案件列入督查督办事项,责成有关省区市旅游部门限期办结,对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责令各地限期整改,坚决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重新修订和颁布《旅游法》、推动文明旅游信用平台建设、将文明旅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各地各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法治在解决不文明旅游行为中的重要作用,文明必将成为旅行中最美的“风景”。
由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首度明确了导游和领队的“一岗双责”,即兼具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与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两项职责。
今年3月,《江苏省旅游条例》正式施行,在全国已经出台的省级旅游条例中,首次单设“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章节,明确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本报记者 龚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