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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光明时评

    取消漫游费是运营商改革的契机

    作者:周继坚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7日 02版)

        针对媒体关于取消手机漫游费的报道,工信部日前发布消息称,将推动逐步取消区域内手机漫游费,引导企业制定出台资费方案,逐步扩大使用统一价格套餐的用户规模,加快取消漫游费步伐。

        取消漫游费的呼声由来已久。我国电信运营商最早从1994年开始收取手机漫游费,当时原邮电部发布的漫游费标准就是每分钟0.6元。之后的20年间,手机漫游费一直被毫无例外地收取,直到2008年,每分钟0.6元仍然作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得以保留。面对日益高涨的取消漫游费呼声,目前除京津冀取消手机漫游费外,几大电信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仍以各种新套餐为噱头,继续享受漫游费的可观利润。

        国内漫游费收取“雷打不动”,我国电信服务结构却发生了巨大变化。移动手机用户数量迅速增长,到2015年已突破13亿,而各大电信运营商早已走出最初基础投资的“高成本”阶段,进入到主要依靠运营维护提供服务的“低成本”阶段。用户数量激增带来利润快速增长,而投入成本不断降低,在此背景之下,继续收取高额漫游费已经失去了基本依据。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3G、4G网络成熟覆盖,运营商3G、4G各项套餐内的通话时长已经实现长途、市话、漫游一体价,而作为2G时代产物的漫游费,早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交通设施网络的改善,人们的活动空间借助软件和硬件的进步不断延伸拓展,人员交往流动的增加助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取消漫游费,对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有着积极的支撑作用。

        取消漫游费,也是电信运营商“华丽转身”的契机。随着互联网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企业利润增长越来越依靠科技进步和服务改善,更加依靠商业结构的调整和商业模式的变革。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当务之急是要学会“创新聚财”,而不是一味依靠历史形成的优越地位,坐享早已无法和时代保持同步的利润。继续“温水煮青蛙”的游戏,虽然可以获得短期的收益,却很可能丧失捕捉新支点、新动力的敏锐,错失结构转型和创新发展的难得机遇。

        有多大的视野,就有多大的作为。取消漫游费最终决定权在运营企业,取决于电信运营商对产业格局的研判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认知。过分看重眼前“红利”,或许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事企业把握未来科技发展方向的不足。在全国范围取消漫游费,尽管也有运营商内部恶性竞争的担忧,但真正拥有竞争优势的运营商,恰恰应该是急切寻求颠覆现有格局的先行者。

        如果呼吁有用的话,这世界上就不会有垄断。与其寄望企业自觉,不如打破行业壁垒,引入更多的竞争者,相信一定能激发更大的市场活力,让电信运营商切实感受到“不改”的可能后果,也使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毕竟,在市场经济大浪淘沙的进程之中,我们不止一次见到不愿意改变的企业如何最终被淘汰。

        是被市场淘汰,还是把握先机,决定权在电信运营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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