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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论点摘编

    作者: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7日 15版)

        利率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

     

        从实证结果可以看出:第一,短期内,利率市场化可能会导致暂时性的产出降低;但就长期来看,利率市场化可以有效减少低效率的资金配给,促进有效率的经济增长。第二,利率市场化对产出和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有限,是正负影响交替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类微观经济主体逐渐适应了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对它们也呈现出逐渐式微的态势,一种内生的稳定性机制逐渐形成。第三,利率市场化可以对体制性和机制性失衡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经济更加协调地增长,这种影响所产生的正面效应可以抵消由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产出增加可能伴之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第四,短期内利率市场化将诱导人们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储蓄或投资以获取更高的收益,这却制约和降低了居民消费率,引致消费不足,供给和消费的失衡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但随着后期人们财富的累积,更高层次的消费可能会逐步增加,长期内利率市场化对投资消费结构的影响也会变为正向,但总的来说,利率市场化对投资消费结构的影响相对有限。第五,利率市场化在长期会持续把资金配置到资本边际效率最高的项目中去,进而不断提高资本和劳动生产率,同时促进技术进步,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经济评论》2016年第2期,李萍、冯梦黎撰文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多元利益博弈与制度均衡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要秉持要素市场化与资源配置最优化的改革思路。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探索公有制有效的实现形式,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能受损三条底线,这三条底线勾画出了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制度变迁的基本制度框架。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既不应该是盲目的私有化,也不应该是一平二调的国有化,必须依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进行制度创新,实现土地多元利益主体利益博弈的均衡化。中国农地产权改革思路应是继续改革开放以来的强化承包权物权化思路,弱化非市场化的“成员权”,消除集体“成员权”对承包权稳定性的影响。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赋予农民永久性的土地承包权。延长土地承包权,使承包权成为标准意义的物权,让农民拥有“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权、抵押权和收益权,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代际继承问题。中国农村土地产权的“三权分离”制度设计,必须依托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制度自然分层的经济规律,不能损害农民的主体地位。此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以承包制物权化为特征的农地制度改革,对于增加农民特别是进城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重要的制度保障。

     

        《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2期,程世勇撰文

     

        能源体制革命:概念与框架

     

        能源体制革命是当前中国能源政策领域亟待破解的一个命题。根据能源行业特殊的经济技术性质,可以提出中国能源体制革命如下的基本框架:一是重新界定能源市场主体的功能,区分政府作为出资人和公共管理者的不同职能,分头行使、分类管理、相互制衡,按照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要求,还原国有能源企业商业化企业属性,使之成为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合格的市场主体。二是重塑能源市场结构,放开竞争性领域的市场准入,剥离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管网环节,对所有市场参与主体公平开放,破除市场进入壁垒,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三是重建市场运行机制,一方面放松直至取消竞争性领域的经济性规制,形成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能源价格机制,让价格机制在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对自然垄断能源企业的经济性规制,加强环境、安全和健康等领域的社会性规制,加强政府公共服务。

     

        《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3期,林卫斌等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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