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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武汉法治发展史”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7日 07版)

        “武汉法治发展史”以武汉地区不同历史时期法制建设和城市法治发生、发展的历史为研究对象,揭示城市发展与法律治理的内在关系,为当今法治武汉建设提供借鉴。经武汉市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武汉市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武汉法治发展史”由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现面向社会招标,接受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同仁申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选题说明

     

        (一)项目责任人应具有相应的政治素养、学术水准和研究能力,遵守中央和地方有关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信守合同。项目责任人和课题组成员应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研究工作,并能按时完成所申请课题的研究任务。

     

        (二)申报选题以课题指南为主,但不局限于指南。凡与武汉地方法治发展有关的研究课题,均可由申报者自行拟题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武汉法治发展史开放性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6月15日之前寄交至武汉市法学会,并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hfzfzs@126.com。

     

        (二)武汉市法学会和江汉大学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选定后在网上(http://www.whfxh.cn)公示,通知申报人。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评审主要考察四项内容:1.研究团队科研实力,包括对武汉法治发展史料的掌握情况;2.课题展开的路径、视角和创新观点;3.预期成果;4.经费预算。

     

        (二)根据各项目的难易程度及工作量大小,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具体项目资助金额。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10万元,一般项目金额为2—3万元。项目经费使用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任务合同书》执行。

     

        (三)课题结项要求:课题自批准之日一年内完成研究,按照课题研究领导小组规定的统一格式撰写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开放性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论文、书稿、研究报告、信息资料等,其知识产权为武汉市法学会和江汉大学所有,课题负责人享有署名权,武汉市法学会、江汉大学对研究成果有直接利用和进一步加工的权利。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由武汉市法学会和江汉大学负责办理,申报各类优秀成果奖可由武汉市法学会和负责人所在单位联合进行。

     

        四、申报书下载网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书下载网址:武汉市法学会(http://www.whfxh.cn/)

     

        江汉大学(http://kyc.jhun.edu.cn/)

     

        联系人:熊 音 王 耀

     

        电  话:027—85790363,027-84226372,13072706085

     

        邮  箱:whfzfzs@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903号武汉市法学会

     

        邮  编:430015

     

        武汉市法学会 江汉大学

     

        2016年4月27日

     

        课题指南

     

        一、重点项目

     

        1.先秦时期楚国法律制度及历史影响(公元前223年楚灭国前)

     

        2.秦汉至唐宋时期武汉区域法制与中央法实施(公元前222年—1279年)

     

        3.元明清时期武汉城市发展与城市法治的萌芽(1280年—1860年)

     

        4.开埠、湖北新政与武汉近代法治的导入与生长(1861年—1911年9月)

     

        5.民初武汉民主法治、城市自治观念的萌生、发展和实践(1911年10月—1925年)

     

        6.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制及现代城市市制的建立(1926年—1927年)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武汉现代城市治理体系的初步建立(1927年—1937年)

     

        8.日伪据汉时期的法律体制及光复后法律秩序的恢复(1938年—1949年)

     

        9.建国初期武汉城市法律与治理体系重建及其得失(1949年—1966年)

     

        10.文革时期武汉城市管理体制变化的历史反省(1966年5月—1976年10月)

     

        11.拨乱反正与改革开放后武汉城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启(1976年10月—1997年8月)

     

        12.依法治国与法治武汉的全面推进(1997年9月—2014年10月)

     

        二、一般项目

     

        1.武汉城市法治发展进程的历史分期研究

     

        2.武汉城市法治的基本特征、精神及其在全国法治中的地位作用研究

     

        3.明清武汉地区的地方法律创制及执法司法实践的地方特征研究

     

        4.会馆、公所与汉口城市自治的规则与秩序研究

     

        5.“打码头”与明清以降汉口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6.明清时期武汉地区的商事习惯、规范与商事仲裁研究

     

        7.明清以降武汉地区慈善组织及其社会管理功能研究

     

        8.明清以降武汉水患与堤防治理、修缮制度研究

     

        9.江汉关与武汉近代法治发展研究

     

        10.洋务公所、华洋诉讼与晚清武汉近代司法观念的导入研究

     

        11.晚清至民国时期武汉的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

     

        12.晚清至民国时期武汉知名法律事件和案例研究

     

        13.近代以来武汉律师(含法律工作者)制度发展研究

     

        14.中共早期领导人在武汉地区的法律活动研究

     

        15.民国初期武汉城市规划与管理的立法与实践研究

     

        16.抗战时期大武汉的战时管理体制及相关立法研究

     

        17.沦陷时期的日伪司法机构及其司法活动研究

     

        18.光复后大武汉的惩治汉奸立法与司法研究

     

        19.民国时期武汉的保甲与人口管理研究

     

        20.民国时期武汉的调解与公证制度研究

     

        21.民国时期武汉的黄、赌、毒问题研究

     

        22.近代武汉监狱看守所的设置与管理研究

     

        23.民国时期武汉水上治安与港务管理研究

     

        24.武汉与其他大都市地方法治发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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