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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六

    长江上游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依据与构想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盛毅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07版)
    盛 毅

        世界级产业集群除具有产业集群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应具有“世界级”所赋予的独有特征,主要体现为:在影响范围和地位上,是世界同类产业的重要中心和专门化基地;在相关配套条件上,基础设施良好、开放型经济发达、产业集群内有国内外生产要素的大量流动;在技术层次和创新力上,要明显高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一般加工型产业集群。

        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培育,需要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依据沿江省市产业的发展基础,选择合理的产业类型、载体、规模和集聚度。在产业类型选择方面,除《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发改高技[2016]440号)中明确的五大重点领域和十大新兴产业集群外,还应参照沿江省市发展思路和发展基础,推动相关省市联手打造在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优势的产业集群;在承载空间选择方面,应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产业优势和沿江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载体作用;在规模及龙头企业选择方面,要根据是否能影响甚至左右产品或服务的国际市场价格、增加值,以及对长江流域的经济影响等因素进行确定;在政府作用发挥方面,要把集群当作一种政策工具,取代传统产业政策,来刺激集群所在地区的创新和发展。

        目前,长江上游地区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培育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重点建设国内生产规模大、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已经走向世界市场的汽车、笔记本电脑、重大装备三大产业集群。第二个层次是在清洁能源、白酒、中成药、航空航天、旅游、物流等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空间的领域,培育2到3个世界级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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