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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粤检查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03版)

        本报深圳4月22日电(记者王逸吟)4月18日至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广东检查。她强调,法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有力武器,要坚持依法治理,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广东省政府和相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深入广州、佛山、江门、深圳等地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和批发市场、学校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基层执法单位等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还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一线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

        沈跃跃说,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广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要完善制度机制,在抓紧完成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项配套规章制度。要坚持依法治理,地方人大要按照立法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地方性立法。要坚持风险防控,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及早发现、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要坚持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农业生产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现代化。要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搭建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要坚持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全民关注、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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