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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1日 星期四

    地缘大国不断推进禁毒合作内容

    ——中国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国际合作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1日 08版)

        我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金三角”地区。当前,“金三角”地区仍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同时,该地区合成毒品产量大幅增加,对我渗透加剧。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坚持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积极参与、努力推动国际和区域禁毒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方积极发挥地缘大国作用,引领各方多边与双边结合,缉毒执法、替代发展等多措并举,不断丰富次区域禁毒合作内容,为解决“金三角”地区毒品问题作出不懈努力。

     

    深化和拓展次区域多边、双边禁毒合作机制

     

        1993年,为在“金三角”地区及周边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开展更加有效的禁毒国际合作,遏制该地区的毒品蔓延和发展,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现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中心共同签署《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

     

        1995年5月,第一届MOU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接纳越南和柬埔寨为签字国,并通过《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确定以联合国援助禁毒合作项目的形式开展区域合作。MOU机制是世界上较早成立的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次区域行动计划》是世界上第一个次区域禁毒合作行动计划。

     

        近年来,中国政府与MOU各签约方通力协作,在次区域执法和减少毒品需求等各类禁毒项目设计、更新、实施方面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主导和承办UNODC亚太地区中心组织的东南亚地区苯丙胺类毒品成瘾治疗康复、昆曼公路贩毒风险评估、湄公河毒品贩运形势评估调查等项目和研讨。中国政府对UNODC禁毒捐资额度从2007年前的每年4万美元增加至目前的每年100万美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次区域禁毒合作项目,以政治意愿和务实行动为MOU机制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

     

        经过多年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法律基础完备,涵盖范围周全,机制务实高效,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赞誉的区域禁毒合作典范,为增进政治互信,为维护区域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打击跨国涉毒犯罪取得重大进展

     

        近年来,我国禁毒执法部门不断加强与老、缅、泰、越、柬等国在涉毒情报信息线索交流、案件侦办、控制下交付、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以及追逃、移交等禁毒执法领域务实合作,联合破获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制贩毒品大案,抓获境内外大毒枭上百名。

     

        2012年,中国“10·5”专案组经过10个多月艰苦努力,查清了湄公河中国货船遇袭案全部案情,抓获了主要案犯,彻底摧毁糯康武装贩毒集团。该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尊严,也为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注入生机和活力。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机制,中方倡导并促成2013年中老缅泰四国联合成功开展首届“中老缅泰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平安航道’联合行动”,取得丰硕成果。2015年中方又积极推动并与各方联合开展第二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行动期间,四国共破获涉及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89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64名,有效遏制了湄公河沿岸贩毒高发势头。

     

        针对中越边境毒品问题突出现状,2014年起,中越禁毒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中越边境联合扫毒行动”,联合应对跨国毒品犯罪活动,遏制“金三角”地区毒品贩运。2015年第二届联合扫毒行动期间,两国缉毒执法部门已破获边境地区毒品犯罪案件2688起,抓获嫌疑人3256名,缴获毒品3911.9公斤,传递互涉情报线索29条,有力地打击了中越边境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链接】

     

    三届禁毒特别联大召开情况

     

        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简称特别联大。联大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关之一,除每年举行一届常会外,经安理会或半数以上会员国请求,或应一个会员国请求和得到半数以上会员国同意,或联合国大会决定,还可召开特别联大和紧急特别联大。每届特别联大只审议一个特定国际问题。

     

        1990年2月,第十七届特别联大(即第一届禁毒特别联大)召开,这是联合国首次以特别联大形式专题讨论世界毒品问题,会议主题是“国际合作取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非法生产、供应、需求、贩运和分销问题”,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

     

        1998年6月,第二十届特别联大(即第二届禁毒特别联大)召开,议题包括: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控制化学品流动、控制兴奋剂、减少毒品需求和打击贩毒洗钱等。会议通过《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和《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等文件。时任中国国务委员罗干率团参加此次特别联大,在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言并提出“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重视替代发展”三项主张。

     

        2009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高级别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国际合作以综合、平衡战略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联大第64/182号决议),确定2019年为实现其中所载各项目标的预定日期并建议举行一次特别联大。

     

        2012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67/193号决议决定于2016年召开联合国大会毒品问题特别会议(即本届禁毒特别联大),在三项国际禁毒公约和相关联合国文书框架内,审议2009年《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评估现行国际禁毒体制和政策在应对世界毒品问题上所获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此次禁毒特别联大将是国际禁毒政策发展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对我国内禁毒工作和禁毒国际合作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记者王昊魁,王昊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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