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电(记者陈恒)商务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农产品重要流通节点,以跨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和田头市场为基础的全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意见》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补足农产品流通短板,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利于推动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有利于稳定农产品市场运行,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意见》要求,完善公益性市场的投资、运营及监管机制,形成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与其他市场相互促进、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在保供稳价和安全环保等方面发挥骨干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