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五场报告会15日在京举行,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
问:“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就业比较充分作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把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作为主要指标。请问确定这样的目标任务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理解,确定这样的目标任务,主要基于这样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这是在“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深度调整的背景下,我国就业局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连续5年城镇新增就业保持在1200万人以上,累计新增就业超过64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这些都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这是在对“十三五”时期劳动力供求状况作出准确研判的基础上确定的。“十三五”时期就业任务依然艰巨。我国的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存在,劳动力供给仍处于高位;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一些领域“招工难、就业难”并存。同时也要看到,做好就业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我国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比过去大为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进,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出现,为促进就业拓展了空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效应将不断显现。这些都为实现“十三五”时期就业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对此我们要坚定信心。
最后,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有了就业才能有收入,才能提高生活水平。就业也是劳动者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只有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才谈得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问:准备采取哪些举措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就业目标任务?
答:“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我们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不断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
二是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和服务保障机制。把化解产能过剩中的职工安置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三是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四是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
五是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建立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以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大幅度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使职业培训工作有一个大的发展、质的提升。
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线,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任务很重。请您谈谈如何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答:化解过剩产能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妥善安置职工则是其中的关键举措。我们总的考虑是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规范有序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一是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二是促进转岗就业创业。三是对符合条件人员实行内部退养。四是公益性岗位兜底。我们将扎实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全力以赴兜住民生底线,为顺利化解过剩产能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问:“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社会保障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确定这样的目标任务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82%提高到90%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确定这样的目标任务,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这是在“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确定的。过去五年,社会保障各项重大改革不断取得突破,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全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已搭建起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制度平台,覆盖了8.6亿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全面建立,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规模持续扩大,基金总体安全完整。覆盖城乡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8.84亿人。这些都为实现“十三五”时期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基本制度、提高待遇水平等目标夯实了基础。
第二,这是适应“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城镇化、老龄化加速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更受关注。从目前现状看,还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公平性方面,距离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差距,如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实现应保尽保,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现有的保障政策和管理服务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类就业群体的要求;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较低,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险基本实行市级统筹,不同地区间的基金难以实现互助共济;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还不通畅。可持续性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抚养比持续降低,加之社保待遇水平刚性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巨大。
第三,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构建覆盖城乡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制度性保障。同时,社会保障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器”、经济社会运行的“减震器”,发挥着重要的民生托底功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缩小收入差距、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等,这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问: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社会保障方面准备采取哪些举措?
答: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到“十三五”期末,养老保险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十三五”期间参保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二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方面,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出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策、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等重大改革举措,积极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险方面,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进个人账户,研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办法,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是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综合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物价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定参保人员的待遇预期。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是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加强社会保障预算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衔接,努力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基金监管,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不断夯实基金保障能力。
五是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社保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规范经办规程,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问: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方案,请您介绍一下基本考虑。
答: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去年,已经先行降低了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550亿元左右,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最近,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国务院决定再次在有条件的地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