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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15日 星期五

    最高法修改法庭规则强化诉权保障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15日 03版)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新修改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其中新增了多个条款,进一步强化对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的保障。

        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法庭规则》最早制定于1979年,1993年进行过一次修改。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充满了新期待。

        胡仕浩说,新修改的《法庭规则》更加注重权利保障。一是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要求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二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特殊设置。三是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四是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五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要求法庭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参与庭审活动提供方便。

        此外,新修改的《法庭规则》还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更加注重司法礼仪。新版《法庭规则》共计27条,自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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