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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7日 星期四

    最高法: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7日 03版)

        本报北京4月6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周强指出,近年来,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要适应家事案件的相对特殊性要求,准确把握家事审判工作规律,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效机制保障。一些地方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的理念、方式和机制创新,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要在总结、运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鼓励地方积极探索,不断积累有益经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

        周强强调,要适应家事案件特点,更加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的保护性功能,引入心理辅导、社工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切实保护当事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推动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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