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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7日 星期四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正当时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7日 08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旨在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意见》的出台主要针对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哪些问题?加强综合执法又将如何助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让文化执法形成“合力”

     

        “一些娱乐场所存在黄、赌、毒现象,给地方治安带来不安全因素;不良文化产品和服务时有泛滥,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艺术品造假、虚假拍卖、虚假鉴定,严重损害了艺术品市场的诚信;不良文化产品和网络低俗文化现象屡禁不止,损害着年轻人的精神生活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反映了当前净化文化市场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依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现同步跟进和有效打击。”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祁述裕指出,当前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可谓切中文化市场的要害,正当其时。

     

        文化市场执法一直是文化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文化执法工作对打击文化场所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2005年8月1日正式开通以来,“12318”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已成为文化市场社会监督的重要窗口。据统计,“十二五”期间,通过“12318”举报电话受理的举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11年的4.8万件下降到2015年的1.8万件。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国各省市县基本都组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但是从执法效果来看,仍然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有限,文化、公安、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较为分散的现象。”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贾旭东说。

     

        文化市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贾旭东认为,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提出“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厘清综合执法机构与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建立文化部牵头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目的就是要整合各方执法力量,推进统一执法,加强执法的“综合”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让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力量形成“合力”,从而更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执法核心重在“铲除痼疾”

     

        不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有害的文化信息、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新型文化业态下的新型违法行为……文化市场的“痼疾”需要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来“铲除”。

     

        “不可否认,当前文化产品良莠不齐,普遍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同质化严重的问题,存在着博人眼球、快餐式消费的弊端,存在着文艺创作脱离现实、脱离大众等诸多矛盾和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指出,文化产品既具有经济属性,也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将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意见》提出,要“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知识产权保护为文化长久繁荣发展提供了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严厉打击违法侵权行为,保护文化作品版权的完整性,保护文化投资者的最大利益,就会鼓励更多的资本、人才投身到文化创新和创造中,这也正是此次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核心本义。”祁述裕指出。

     

        近年来,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发展非常迅速,在某些细分领域,网络文化产品份额已经超过传统的文化产品,这种产品结构的变化给传统文化执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谈到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治理时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是我国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要加强网络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治理格局和监管模式,严禁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传播。

     

        《意见》的出台也给推进相关文化立法提出新的命题。贾旭东认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与相关立法的推进必须是同步的。新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现,必然伴随着诸多野蛮生长的情况,需要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而综合执法的有效落实也更有赖于法律依据的完善。

     

    让执法力量“更有力”

     

        文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2957个,执法人员30175人,承担着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执法任务。《意见》出台后,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快速而有效地形成一股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力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在于如何让执法真正落实‘综合’二字。只有真正形成合力,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职能,才能改变以往管理者众多、管理不善的状况。”金元浦提出,要加快建立一套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加快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统筹协调的综合执法。

     

        2015年,文化部公布了38部网络动漫产品黑名单、120首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及1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黑名单,旨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约束,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与肯定。“以往那种靠大规模的人力进行现场执法的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文化市场的发展变化。随着新型文化业态的兴起,迫切需要将高科技、信息化、强化自律等新型技术手段运用到文化执法中,提高执法的水平和效率。”贾旭东建议通过构建文化市场监测体系和大数据库来提高综合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执法人员素质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效能,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专家普遍认为,要加快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和人才培养,严格执法人员入职门槛,同时要统一证件管理,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履职考核。

     

        (本报记者 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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