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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云南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作者:本报记者张勇、任维东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1日 07版)

        本报昆明3月31日电(记者张勇、任维东)自4月1日起,云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丽江三义国际机场两个空港口岸的25家企业购物可享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据介绍,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丽江三义国际机场两个空港口岸作为试点口岸开展离境退税业务,提供24小时离境退税服务。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管理条件的口岸。目前,共有符合条件的25家企业成为首批退税商店。

     

        云南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有利于云南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有利于通过借鉴国际经验、优化完善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税制环境,提升云南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的竞争力与吸引力。旅游业是云南的重要支柱产业,去年全省累计接待海外入境游客1075.32万人次,同比增长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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