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王昊魁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和《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4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约考、异地考试办证、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等改革措施正式施行。
据悉,4月1日起驾驶证自学直考等改革事项如期落地,其中,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试点市(州)群众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新政。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群众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
自4月1日起,互联网自主约考措施开始实施,考试计划网上提前公布,驾驶证申请人经身份验证后,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南京、福州、成都等85个城市开通互联网考试预约服务,覆盖全国19个省份,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开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