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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国家发改委:严厉打击随意圈地收停车费

    作者:本报记者冯蕾、通讯员胡千红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1日 07版)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冯蕾、通讯员胡千红3月31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简称《要点与分工》)已于近日下发。其中明确,各城市人民政府要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在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方面,《要点与分工》提出在明年12月之前,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对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将采取两套收费措施: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共同投资的新建停车设施,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场,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在推进高科技应用方面,《要点与分工》提出,各城市人民政府在今年年底建立停车数据库,并对外开放共享;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定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

     

        此外,《要点与分工》提出,要多种措施并用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在明年12月前大力推广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尽快出台相应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结合停车场项目特点,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此外,今年6月前,各地应按照《要点与分工》要求出台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鼓励错时停车与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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