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16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上一版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学人追忆

    坚守马克思主义理论立场 开创中国特色伦理学事业

    ——罗国杰教授的理论与人生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31日 16版)
    2006年初,年近八旬的罗国杰手捧工程《基础》教材送审稿,满怀欣喜。 本报记者 郭红松绘

        罗国杰教授是当代中国著名伦理学家、哲学家、教育家,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集大成者、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他毕生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伦理学理论和社会伦理道德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观点、理论和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广泛吸收中国传统优秀伦理思想和西方优秀伦理思想,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际,探索并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在长达60余载的学习、教学、科研生涯中,罗国杰教授始终恪守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品格,始终追求“修齐治平”的人生价值,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卓著。他毕生心系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把自己的学术和人生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值得人们学习和铭记。

     

        关于伦理学理论研究

     

        罗国杰教授创建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对开创和推进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科体系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育事业作出了奠基性贡献,还影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在新中国社会主义发展中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于伦理学基本理论

     

        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罗国杰教授对道德的本质和功能做了新的界定。在他看来,道德由现实生活中的经济关系决定,不同的经济关系蕴含不同的道德。这就是道德的本质。在现实生活中,道德的基本功能是协调利益关系,而在所有的利益关系中,最根本的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据此,他把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归结为两个层面: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并认为利益决定道德还是道德决定利益、个人利益在先还是集体利益在先,体现了性质有别、原则不同的伦理学说和价值观念。罗国杰教授认为,道德规范体系必须有一个核心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同时,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在此基础上,罗国杰教授又把伦理学研究对象分为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和道德规范现象,认为只有借助道德实践,人的内心世界才能和外在的社会道德互动起来。因此,如果说道德的一般本质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道德现象,那么道德的特殊本质就是一种“实践—精神的把握世界的方式”。由此出发,他概括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的三个支点——理论科学、规范科学、理论知识和行动准则相统一的科学。

     

        在他看来,学习和研究伦理学,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获得道德知识,而是塑造和提升道德人格。马克思主义新德性论也非常重视人的道德品质的提升。循着这个思路,罗国杰教授根据社会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了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提出了“道德境界说”,对道德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于中国传统道德

     

        罗国杰教授的中国传统道德研究包含两个方面:中国古代传统道德和革命道德。

     

        在古代传统道德方面,罗国杰教授在全面系统梳理中国伦理思想史框架基础上,总结了中国伦理思想的六个基本特点:(1)与西方相比,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重视人伦关系;(2)重视精神境界,认为道德需要是人的一种最高需要;(3)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种具有民族特点的“爱人”思想,即一定意义上的人本主义精神;(4)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的最高价值是重“整体精神”、重“公私关系”;(5)从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的关系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6)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是中国特有的道德思维方式。

     

        在革命传统道德研究上,他指出:“中国革命道德传统是指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道德。”它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中国的新发展;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历史新时期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古代优良传统道德的新升华和新飞跃。

     

        在其笔耕不辍60余载中,罗国杰教授不仅写就了大量高质量学术成果,还做了许多非凡的开创性工作——他主编了《中国传统道德》(七卷本)和《中国革命道德》(七卷本)两套大型丛书。分上下两卷、共计120余万字的《中国伦理思想史》,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成型,因为对部分内容不满意,这份书稿改了28年,直到2008年才得以首次出版。在当代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到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又彰显中国特色,罗国杰教授不仅开了个好头,也是成功的典范。

     

        关于西方伦理学

     

        罗国杰教授研究西方伦理思想,一方面为了吸取其中的合理成分,丰富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一方面为了批判西方错误思潮,坚持和捍卫社会主义价值观。他长期关注社会思潮的变化发展,始终把价值观研究置于重要地位,始终把批判错误思潮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结合在一起。在他看来,西方国家贯以强势姿态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念;一些西方伦理学著作,往往大肆宣扬西方价值观的优越性;一些政客更是公开地、明确地提出要把西方价值观当作“颜色革命”的武器。对此,应当特别警惕。在罗国杰教授看来,尽管有着不同的伦理学理论、道德原则和规范体系,但从根本上讲,价值观念是和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最终只有社会主义价值观和资本主义价值观的区别。当前,在新自由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潮腐蚀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人的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承认社会价值取向多样化的客观事实,一方面又必须具备批判非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理论勇气,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一元导向。

     

        关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这是继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之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制定的又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罗国杰教授参加了1986年《决议》和1996年《决议》的制定。特别是1996年的《决议》,在“集体主义原则入体系”这件事上他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6年5月,罗国杰教授在撰写的《对几个重要提法的建议》一文中,对集体主义的要点作了概括:“对集体主义的界定,应强调三个思想: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集体、国家利益相结合;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下,切实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大力发挥个人的能动作用。”他还划分出集体主义的三个层次:一是无私奉献,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先公后私;三是顾全大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劳动,遵守社会主义社会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市民公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这篇文章不仅对集体主义问题做了咨询建议,也对“思想道德”“个人主义”等提法做了咨询建议。这些建议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中央采纳了罗国杰教授的建议,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之后,加上了“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与原有的“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的几个部分,共同构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个体系有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条规范,涉及三大生活领域,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列为重点建设人群。

     

        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一项重要、艰巨、复杂、长期而又紧迫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勇于探索,综合创新。从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出发,强调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推进“以德治国”,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落实在公民道德建设上,是罗国杰教授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个贡献。

     

        1996年,罗国杰教授应邀在中南海做了关于“儒家思想与德治”的报告。后来形成的文字稿收录在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中,题为《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政治统治》。在这篇文章中,罗国杰教授归纳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在他看来,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伦理政治。在其中,儒家特别强调道德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把道德视为维护国家安定、保持人际和谐、提高人的素质、完善人类社会的重要力量。他认为儒家思想中这些合理因素,特别是儒家德治思想与社会政治之间特有的关系,对克服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某些消极因素是有帮助的。

     

        罗国杰教授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贡献,反映了他把学术研究和经世致用紧密结合的治学立场。他把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的现实使命推向了新的历史高度,体现了伦理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咨政服务的致思取向。

     

        关于伦理学教育和伦理学学科发展

     

        罗国杰教授是新中国伦理学教育事业的奠基人,是新中国伦理学学科发展的领路人。他组建了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教研室,编制了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教学大纲,主编了新中国第一部伦理学教材。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最早建立了伦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79年),博士学位授权点(1984年),国内唯一的伦理学本科专业(1986年),首批博士后流动站(1999年),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伦理学专业培养体系。在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领导期间,他主持多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改工作,对中国人民大学乃至全国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早在20世纪60年代,罗国杰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组建伦理学教研室的时候,就开始汇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道德》,制定了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教学大纲,写就了第一份伦理学讲义。“文革”后,罗国杰教授和教研室同仁编写了第一部伦理学内部使用教材《马克思主义伦理学》(1982年),后来几经修订,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伦理学》教材于1989年问世,其教材编写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国内各地自编教材的模本和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罗国杰教授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结合实际的办学特色和学生情况编写具有各自特色的教材。同时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培养出一批专业的研究教学队伍,使教学体系和学科体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伦理学教育事业和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离不开专业的教学科研队伍。“文革”后不久,教育部建议在全国综合性大学哲学系和高等师范院校的政教系开设伦理学课程。罗国杰教授受教育部委托,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办了一个高校伦理学骨干师资培训班。这个培训班一共办了两届(1980—1981年,1982—1983年),吸收了当时全国高校的伦理学骨干师资。若干年后,许多学员逐渐成为国内伦理学界的中间力量和领军人物。

     

        通过编写教材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罗国杰教授使伦理学专业全面进入国民教育体系,成为影响青少年和大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的重要抓手。199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布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简称“98方案”),罗国杰教授主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作为“思想品德课”与《法律基础》一并列入高等院校思想政治课程体系,成为每个大学生必修的基础公共课。2005年,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简称“05方案”),把《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成一门大学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一步提高了“思修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的地位。“05方案”出台后,为适应新时期条件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改革的迫切需要,年近八旬的罗国杰教授抱病领衔新教材的编写工作,并且一做就是10年。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候,他仍然念念不忘这部教材,不忘在这部教材滋养下的青少年和大学生。

     

        罗国杰教授的精神品质

     

        罗国杰教授从来不把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事业割裂开来区别对待。他在理论上讲辩证法,讲统一,在生活中、工作中也是“一以贯之”:他的学术立场和政治操守是一致的,他的做人原则和治学准则是一体的。

     

        罗国杰教授继承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修齐治平”的人生价值,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他忧国忧民,并把这种心境融入理论,流于笔尖。他心系国家民族,关注社会发展;他始终旗帜鲜明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批判各种错误思潮,倡导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他重视官员道德,呼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德修身;他更关注青少年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他无私奉献,与夫人张静贤女士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一百万元奖金捐赠出,成立“罗国杰伦理学教育基金”,支持我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他治学向善、修齐治平、知行合一的人生情怀和品质,不仅是他个人的精神气质,更彰显了我们民族和国家的精神品格。

     

        (执笔:张霄)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