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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中以签署十年多次签证协议

    作者:本报记者王水平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30日 12版)

        本报耶路撒冷3月29日电(记者王水平)当地时间29日,中国和以色列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为持中国普通护照和以色列国民护照人员颁发多次签证安排的协定》。正在以色列访问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共同出席了协议签字仪式。

     

        签证协议是在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框架内签署的。协议生效后,中国和以色列两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可申请有效期最长达十年但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的签证,凭借该签证可多次进入对方国家,每次停留期不超过90天。以色列由此成为除美国和加拿大外第三个与中国签订此类协议的国家。以色列希望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促进该国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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