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忠州吏,百年盛唐诗”。公元818年,“江州司马”白居易被明升暗贬,到忠州就任刺史(现重庆市忠县),在忠州为官两年间,他留下了许多亲民爱民的故事和百余首诗歌。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思炜在昔日的忠州为听众梳理了白居易从政为官几十年的起起落落。此次讲坛由本报和重庆市委宣传部主办,重庆市忠县县委、县政府承办。
公元818年,唐宪宗元和十三年冬,白居易结束了贬官江州司马的生活,移忠州刺史。所谓的量移就是这些官员得罪被贬官,比如说遇到某个皇帝发布赦令,就可以减轻他们的处罚,原来贬得离京城比较远,现在可以迁移到比较近的地方。白居易他就是在这样一次量移的过程中,由原来外放的江州改到忠州,做忠州刺史。
在此之前,白居易经历了人生的一次重大起伏。元和十年(815),官为太子左赞善大夫的白居易因上书请讨刺杀宰相武元衡的盗贼,招致主政者忌恨,又加上有人落井下石,将其贬往江州。此前,白居易的从政道路应当说颇为顺利。虽然因父亲去世、生活一度陷于困窘,白居易二十八岁才应乡试,但他第二年(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就参加进士考试及第。三年后,又登吏部书判拔萃科。此后三年(元和元年,806),又在更为重要的制科考试中登第。这三次重要考试,白居易全都一考即中。唐代进士考试登第者大概百分之一二,很多人考二三十年也考不上。制科考试更难,不过有资格参加的人也少。可以说,这几次考试已决定了白居易一生的境遇。
再来看白居易初入仕途后担任的官职。在登书判拔萃科后,他授官秘书省校书郎。制科考试后授盩厔尉,第二年(元和二年,807)担任翰林学士,后除左拾遗。三年后改官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翰林学士。校书郎是“文士起家之良选”,只有“等第稍高,文学兼优者”才能出任,也就是只有考中博学宏词和书判拔萃科的人才行。盩厔属于畿县。唐代的县分为十等(或说七等),赤、次赤最高,其次是畿县。其中盩厔邻近长安,又是畿县中最重要的。由校书郎迁畿县尉,是非常理想的迁转途径。白居易自己曾说过:“畿赤之吏……秘著之官……其所责望者,乃丞郎之椎轮,公卿之滥觞也”。
出任翰林学士更是一段重要经历。翰林学士是一种“职”(差遣),直接代皇帝起草文件,拾遗、户曹只是他在这期间带的官衔。白居易能够出任此职,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说:“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传禁中,章武皇帝纳谏思理,渴望谠言,……召入为翰林学士”,是因为得到唐宪宗的赏识。白居易本来没有任何家族背景,也没有依附某个权贵,只是由于他在科场上的优异表现,还有诗歌创作和《百道判》等文章广泛流传,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得到朝内上层人士乃至皇帝本人的赏识。从这些经历来看,白居易在从政之初的道路可以说是十分顺利的。
“悉心政务,关怀民生”的从政态度
那么,他在从政中的表现又是怎样的呢?白居易的从政态度可以用“悉心政务,关怀民生”来概括。他最初授官校书郎,是比较清闲的职务,他在诗中说是“官小无职事”(《首夏同诸校正游开元观》)。后迁转为县尉,据学者考证,担任的是司户尉,可能兼管功、户、仓曹,即负责管理官吏考课、学校、租赋、户籍等,政务相当繁杂。另一类兵法尉则主管刑法、防卫等,被称为捕贼尉。可惜的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留下的文字记载不多。他的讽谕诗创作,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其中《观刈麦》写道:“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后来还回忆到:“臣近为畿尉,曾领和籴之司,亲自鞭挞,所不忍睹”(《论和籴状》)。可以推想他担任政务的情况。
他担任翰林学士有四年之久,负责替皇帝起草制诏。所带左拾遗官衔,则属于谏官,负责供奉讽谏,参与廷议,或者上奏状。现在《白氏文集》中还保留了大量在这期间所上的奏状。从这些奏状还有其他记载中,可以看出白居易针对当时的朝政,提出了很多尖锐的意见,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措施。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方面:
向皇帝建言,对藩镇势力予以限制和打击。安史之乱后,藩镇势力强大,在河朔有割据藩镇(事实上独立)。德宗至宪宗时期,淮西、西川、承德、浙西等地藩镇先后发动叛乱,严重削弱并威胁唐王朝的中央统治,是造成国家动乱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些强藩以各种手段谋求朝廷重位,结交宦官和其他政治势力,影响朝政。中央政权一方面要防御割据藩镇,讨伐叛乱,另一方面又要控制和笼络其他藩镇势力,不得不采取一些妥协办法。白居易对跋扈的藩镇势力十分痛恨,上奏状谏止于頔、裴均、王锷等人入朝谋求重位,又劝阻宪宗拒绝他们进奉歌舞人、银器等。
坚决反对宦官干预朝政。白居易曾上《论太原事状三件》,抨击节度使严绶听命于监军李辅光,及接替李辅光的另一大宦官刘贞亮(即俱文珍)“专杀”。宪宗最宠信的大宦官吐突承璀,在讨伐承德叛军时被任命为招讨处置使。白居易上《论承璀职名状》,认为“以中官为制将、都统”将取笑于天下和后世,极力谏阻。好友元稹因与宦官发生冲突被贬官,白居易连上三状,称“恐从今以后,中官出使,纵暴益甚。朝官受辱,必不敢言”。此外,讽谕诗《宿紫阁山北村》等作品也曾揭露神策军的暴行:“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对各种弊政严加批评。司马光《资治通鉴》宪宗元和四年三月记事: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上言,“制降天下系囚,蠲租税,绝进奉,禁掠买,皆如二人之请。”今白居易文集中所见有《奏阌乡县禁囚状》,称“狱中有囚数十人,……云是度支转运下,囚禁在县狱,欠负官物,无可填陪。一禁其身,虽死不放,……自古罪人,未闻此苦”,请求朝廷放免。又有《奏请加德音中节目二件》,分别是“缘今时旱请减放江淮旱损州县百姓今年租税”,和“请揀放后宫内人”。《通鉴考异》称:“《李司空论事》及《居易集》皆有此奏,语虽小异,大指不殊,盖同上奏耳”。司马光的记载应当还参考了其他史料,可见白居易的批评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白居易的讽谕诗《秦中吟·歌舞》云:“岂知阌乡县,中有冻死囚。”《新乐府·上阳白发人》小序称:“愍怨旷也。”同样涉及这些问题。
白居易在《初授拾遗献书》中说:“夫位未足惜,恩不忍负,然后能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在讽谕诗写作中他也主张:“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言者无罪闻者诫,下流上通上下泰。……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新乐府·采诗官》)可见他自认为这是职责所在,他这样做完全是自觉自愿的行为。
按照唐代的制度设计,在门下省设有谏议大夫,在门下省和中书省又分别设有左右补阙、拾遗,专掌规谏讽谕。其中补阙、拾遗,都是唐代新设置的。白居易对谏官职责的认识,就来自这种制度规定,见于他所引据的《唐六典》。但实际政治运作往往另有一套规则,通常谏官都是由宰相信任的人担任,背后有朝廷重臣支持。直接向皇帝进谏,更要看皇帝本人的态度。谏官如何履行其职责,是否进谏,进谏言说的分寸如何,并没有硬性的规定,要看谏官自己是否尽职尽责。白居易在任职期间对这份责任无疑是十分认真和执着的,也是不多见的,尽到了谏官应尽的职责。
白居易所提的这些批评建议,有一部分被宪宗采纳了,如《资治通鉴》所记载的。原因也在于宪宗元和初年,确实采取了一系列刷新政治的举措。白居易及好友元稹等新进士人积极有为的政治态度,也是得到这种政治环境的鼓励。但也有一些并未被采纳,甚至触怒了宪宗。如《旧唐书·白居易传》载:“唯谏承璀事切,上颇不悦,谓李绛等曰: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后因李绛等人开导,宪宗还是容忍了。但除此之外,白居易对朝政的批评,包括讽谕诗的写作,还惹恼了很多权豪贵近,不可避免地招致这些人的忌恨。他自己在《与元九书》中说:“岂图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而谤已成矣。……闻《秦中吟》者,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其不我非者,举世不过三两人。”白居易后来因守母丧离职,不再担任翰林学士、左拾遗,也不再能坚持这种激烈的政治态度。在因上疏请讨贼而被贬官这件事上,显然也遭到这些权贵和政敌的陷害。
接受教育和家庭出身的重要影响
那么,白居易为什么能够坚持这样一种政治态度?有什么东西在支持他?毫无疑问,这首先与他接受的教育有关。白居易的家族“世敦儒业”(《旧唐书·白居易传》),他本人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由于父亲年长,由他的母亲“亲执诗书,昼夜教导,循循善诱”(《襄州别驾府君事状》)。白居易读书非常刻苦,“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疮,手肘成胝,既壮而肤革不丰盈,未老而齿发早衰白,瞥瞥然如飞蝇垂珠在眸子中,动以万数,盖以苦学力文所致”(《与元九书》)。在此过程中,儒家的仁政理想和修身原则无疑对他产生了积极影响。从青年时期开始,他就以“贞以立志”、“砥砺名行”(《养竹记》)来激励自己,毕生则以“志在兼济,行在独善”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白居易并不是简单地接受一些儒家的思想原则和道理。他同时还对历史和唐代政治现实有比较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在此基础上提出他对一些政治问题的看法。在这方面,他受到中唐时期流行的兵农商战之学较大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他曾依据杜佑《通典》等政书提供的材料,揣摸时事,撰成《策林》七十一篇。其中分“君道”、“政体”两大方面,对包括选官、刑法、财赋、边防等各方面问题提出了应对办法。正是由于有这种知识和思想的储备,所以当后来白居易在朝中对一些具体政治问题发表意见时,并非胸中无数,而是能很快切入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从他的政治表现来看,白居易并不是一个只尚空谈、不通世事的懵懂书生。元和五年,朝廷出兵讨伐反叛的王承宗,师久无功,白居易连上三状,分析利弊,力劝宪宗罢兵。后来在杭州刺史任上,白居易曾主持修筑钱塘湖堤,并撰有《钱塘湖石记》,详细记述堤防溉田之法,以及督责所由、防范奸伪等各项事宜,为的是给后任留下一份管理依据。由此可见,他在处理实际政务时非常用心,也很内行。
除所接受的教育外,白居易的出身和家庭状况对他的政治态度无疑也有重要的影响。白居易的祖父白鍠官巩县令,父亲白季庚官襄州别驾,也是官宦之家。但除贵族和高品官外,唐代官员并不能给后代很多庇荫,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也会有很大的升降变化。在父亲去世后一段时间,白家的经济状况就一度陷入窘境,当时家于符离(今属安徽),因遭遇江淮水灾,白居易不得不往长兄幼文任职的浮梁索米求救。他的祖父、父亲在任职期间可能曾置有一些田产,但也未能长期保有。他在后来重回符离所作《埇桥旧业》诗中提到:“有税田畴薄,无官弟侄贫。田园何用问,强半属他人。”另外,在白居易升迁高位之前,白家也不享有免赋役的特权,不像杜甫所说:“生常免租税。”白居易自己在入仕前“久处村闾,曾为和籴之户”(《论和籴状》)。后来丁母忧期间,不再担任官职,就像普通人一样也要“纳租看县帖,输粟问军仓”(《渭村退居》)。他还有一篇《纳粟》诗:“有吏夜叩门,高声催纳粟。家人不待晓,场上张灯烛。扬簸净如珠,一车三十斛。犹忧纳不中,鞭责及僮仆。”这时,白居易已迁居下邽(今属陕西),置有一些田产。据诗中提供的“一车三十斛”的数据推算,大概占田有三五百亩,高于一般自耕农的水平,但在唐代也不是很多。白居易在诗中还常常拿自己这种“儒者”与那些门阀世家相对比:“悲哉为儒者,力学不知疲。……可怜少壮日,适在穷贱时。……沉沉朱门宅,中有乳臭儿。……二十袭封爵,门承勋戚资。”(《悲哉行》)
作为一个出身寒族、与自耕农经济状况接近的人,白居易希望唐王朝能够维持比较正常的秩序(当然,有时候也不免理想化,如他曾提出要恢复唐初的租庸调制),对门阀贵族享有过多特权十分反感,对宦官破坏朝政、藩镇威胁中央政权更难以容忍。由于久处乡闾,他对于民间的各种疾苦也有十分真切的了解。他所提的很多建议,也是有为而发,有很强的针对性。例如元和三年所上《论和籴状》,批评当时所行和籴(强买农民粮食以充军需)“促立程限,严加征催”,“迫蹙鞭挞,甚于税赋,号为和籴,其实害人”,并提出改和籴为“折籴”(折青苗税钱,使纳斛斗,免令贱籴),即用卖粮抵纳税钱。在农民有余粮可卖的前提下,这项措施确实比较有利于农民。
勇于任事、不惧权贵的政治选择
除以上两点外,还应指出的是,白居易勇于任事、不惧权贵的政治态度,是他自己的一种选择。在唐代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白居易这种文人只能通过读书应举寻求步入仕途,否则就只能穷愁潦倒一生,几乎没有其他选择。他们的人生道路,可以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即便如此,在从政的道路上一个人还是可以有所选择的。可以选择是作好官,还是作坏官,是不畏权势、洁身自好,还是卑身屈节、同流合污。白居易的所作所为,无疑是一个正直的文人士大夫的选择,是值得尊敬的。在当时的官场上,还是有一批像他这样正直而不乏勇气的官员。因此,他的选择并不让我们特别感到诧异。当然,也还有很多人做出另外的选择。不过,需要强调的是,白居易作为一个伟大诗人在当时和后世产生十分广泛的影响,而他作为诗人的成功与他的这种人格和政治表现也是有所关联的。文学从来都是亲近正义、表扬高尚而且满怀真诚的,即使可以将责任归咎于恶劣的历史环境,也很难想象一个趋炎附势、降格辱身之徒,能够写出真正焕发人性光芒的文学作品,能够感动和影响其他人,从而流芳百世。白居易诗歌的伟大成就和深远影响,首先是以包含这种正义、高尚和真诚的精神内涵为前提的。从无数个例中可以看出,怎样做人,怎样做官,无论古今,人们都是可以选择的。
以上所说主要是白居易在被贬江州以前的政治经历。遭受这次比较严重的政治打击后,白居易的政治态度有所改变。随着官位升迁,年齿渐长,早年的锐气大多消磨。后来他还几次主动要求外放地方,分司东都,主要是为了避免卷入朝内的激烈党争,“乃求致身散地,冀于远害”(《旧唐书·白居易传》),同时对政局也日益失望。这时,他的精神追求就转向了他所说的“行在独善”这方面来。但他所说的独善,不再特别强调道德修养、人格完善方面的意义,而是以知足保和、闲适自得为主要旨趣,意在享受生活舒适的同时也获得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如《三适赠道友》诗云:“足适已忘履,身适已忘衣。况我又心适,兼忘是与非。三适今为一,怡怡复熙熙。”
不过,在这种消极而又颇显无奈的生活态度中,白居易还是表达了一种强烈的意愿,就是对“自由”的向往。如《闲行》诗:“专掌图书无过地,遍寻山水自由身。”《风雪中作》:“心为身君父,身为心臣子。不得身自由,皆为心所使。”《咏意》:“富贵亦有苦,苦在心危忧。贫贱亦有乐,乐在身自由。”在尽量远离官场险恶处境之中,他觉得能够获得一种人身的和精神的自由。他所说的“自由”和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由概念还是有相通之处,能够为我们所理解。如果说他早年在如何做官问题上做出了一种带有一定自主性的自由选择,那么晚年他所希望的就是在人生中做出尽量自由的选择,尽管这种自由受到生活地位和历史条件的极大限制。
(本报记者 张国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