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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7日 星期四

    中国与阿联酋驾驶证互认

    赴阿旅游可持我国驾照直接驾车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7日 08版)

        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王昊魁)作为驾考改革新政落实落地的一项重要措施,2015年12月14日,公安部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内政部签署了《关于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两国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便利双方公民在对方国家驾车出行。中阿两国驾驶证互认换领谅解备忘录日前正式生效。

        根据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中国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驶证与阿联酋轻型汽车驾驶证可以免试互认换领。对于中国公民,在阿联酋境内长期居留、取得居留签证的,可以持中国驾驶证免试换领阿联酋驾驶证;短期停留的,可在签证有效期内,持中国驾驶证在阿联酋境内直接驾车,无须换证。对于阿联酋公民,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取得居留证件的,可持阿联酋驾驶证免试换领中国驾驶证;短期停留的,可以免试换领与签证有效期一致的临时驾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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