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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4日 星期一

    让乡贤引领乡村社会正能量

    ——访安徽省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代表

    作者:本报记者 李陈续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4日 08版)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对此,安徽省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代表认为,治理乡村社会的各类“社会病”,一定要注重发挥乡贤引领乡村社会的重要作用,引导乡村社会见贤思齐、见德思义,凝聚起积极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

     

        记者:宿州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地区,目前乡村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张曙光代表:与多数传统农业地区一样,宿州也是劳动力输出大市,常年有150万人口外出务工。青壮年外出以后,乡村多是妇女、儿童、老人留守,村庄呈现空心化、老龄化、留守化趋势,乡村治理出现松散化、悬浮化、边缘化等现象。特别是空巢老人不堪抑郁、贫富分化加深、乡土人情淡化等问题,使得乡村治理难度不断加大,乡村社会出现各类“社会病”。

     

        记者:在治理这类“社会病”的探索中,你认为最重要的抓手是什么?

     

        张曙光代表:治理乡村社会各类“社会病”,必须坚持“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齐头并进。各级党委政府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下,依托有能力、有声望,热心公共事务,得到群众公认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乡贤的支持十分关键。具有独特身份优势和文化内涵的乡贤,在化解乡村矛盾、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上具有独特的引领示范作用,能够引导乡村社会的正能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和践行。

     

        记者:在宿州的实践中,乡贤具体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张曙光代表: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既可以化解基层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也可以处理事关乡村和谐稳定的“大事儿”。具体说,乡贤一是“矛盾调解员”,他们熟悉乡情,又讲公道,有威望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作用明显;二是“民情联络员”,他们反映民生诉求准确;三是“文明辅导员”,他们倡导文明风尚具有言传身教作用;四是“村务监督员”,促进村务工作公平公正。

     

        (本报记者 李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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