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在谈到如何处理新型政商关系时,习近平同志用“亲”“清”两个字来概括。
“亲”与“清”,首先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做到“亲”与“清”,是领导干部的底线,显现的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体现的是领导干部的基本功。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在与民营企业接触的过程中,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首要思维。“亲”就是不安于现状、不盲目乐观、不掩盖矛盾、不回避问题,就是有责任、有担当、有实干精神,就是毫不懈怠、雷厉风行。
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出台了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细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亲”的同时,领导干部更要注重“清”的前提。“清”是戒尺,是约束,是纪律。君子之交淡如水,只有洁身自好,才能明察秋毫;只有两袖清风,才能以身作则。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就更要明确权为民所赋,须为民所用。习近平同志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可以想见,在与非公企业打交道时,这样的告诫多么及时、有力!领导干部在面对非公企业时,绝不能以“体制外”为借口,搞暗箱操作、潜规则那一套。不正常的政商交往,往往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沉舟侧畔千帆过,那些沉下去的教训,我们一刻也不能忘记。
领导干部的“亲”与“清”,既要出于自觉,也要有纪律和法制的保证。习近平同志指出,抓作风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明规矩、申法纪,大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筑“防火墙”,立“高压线”,清除权力寻租空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一步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成果显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下功夫、用狠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亲”与“清”的要求,再次重申了领导干部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直言,去年世界经济增速为6年来最低,国际贸易增速更低,大宗商品价格深度下跌,国际金融市场震荡加剧,对我国经济造成直接冲击和影响。正当“十二五”收官与“十三五”开局之际,困难不可谓不多,难度不可谓不大,矛盾不可谓不集中。要实现发展要务、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有信心团结一致,共克时艰。
任何艰难险阻都挡不住中国发展前行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