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本科师范院校之一。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现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为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保障、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管理学科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学院院长,真诚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管理学院院长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能够准确把握管理学科发展趋势,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创造性开展工作。
3.应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生导师资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具备学术带头人的相关素质,在本专业领域成果突出,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相关待遇
享受我校学院院长相应的工作条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等。详情面议。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需按要求填写《应聘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zuzhibu412@163.com)方式发送给学校党委组织部。《应聘登记表》所填内容均应真实有效,在来校考核时须提供相应原件及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
五、聘任程序
国内外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经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考核。应聘者需作应聘述职(主要包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定位、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等内容)。通过学校考核并决定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调入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阳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郝老师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编: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3016
传真:024-86593093
电子邮箱:zuzhibu4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