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2015年,这浑厚的声音在人民大会堂无数次响起。一项项牵动人心的法案、决定和任命从这里发出,传向全国各地。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大监督力度、激活基层人大工作活力……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写下了非凡的篇章。
“去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做得扎实,成绩可圈可点,鼓舞人心。”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朝克代表说。
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精细化
2015年10月的一天,南京市女子监狱来了几位特殊的访客,他们与服刑的女囚面对面交流,了解到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是引发犯罪的重要诱因。
他们,是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人员。经过调研,他们得出结论——反对家庭暴力,重在预防,而非惩处。
两个月后,反家庭暴力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法律宣示了国家反对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详细规定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各项职责,从而实现“清官能断家务事”。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精细化,是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头戏。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先后完成修订,新食品安全法建立起覆盖全程的管理制度,新广告法强化了名人明星等代言人责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从66条增加到129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一部法律。
——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并重。刑法修正案(九)取消9个死刑罪名,彰显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加重了对贪污贿赂的惩罚力度,将医闹、考试作弊、校车超载等行为规定为犯罪,回应了社会关切。
——加快国家安全立法进程。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相继制定出台。前者明确了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后者确立了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为反恐怖主义斗争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王尔乘代表说:“去年的立法工作重点突出,成果丰硕,制定出台的一批法律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印象深刻。”
监督更给力,多个“第一次”剑指国计民生
2015年12月26日,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一场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询问正在进行。
“发改委在预算编制方面虽然有很大进步,但与委员们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希望最后提交人大审查的项目预算应该达到90%。”吴晓灵委员毫不客气地指出。尹中卿委员的询问同样“咄咄逼人”,他将质疑的目光投向彩票资金的管理,直言“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都表示很愤怒”。
由审计长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口头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还是第一次,成为2015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这个“第一次”表明,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非常重视,人大推动审计监督的力度空前。
同样给力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
3月至5月,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5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6月至9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4月至9月,农业法执法检查;6月至10月,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9月至10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一年,6次关乎民生的执法检查,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密集。
在数量增加的同时,质量的提高也是史无前例。其中,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堪称典范,实现了全国人大监督工作历史上的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由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担任检查小组组长带队到地方进行实地检查;第一次由委员长向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第一次由委员长主持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第一次在全国人大层面把执法检查同专题询问这两种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加强监督力度……
这些“第一次”,深刻体现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大监督职能的高度重视,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创新探索。
激活基层民主细胞,迈出制度建设坚实一步
2015年,对于广大县乡人大工作者而言,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年份。
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打包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决定;9月15日至16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一股“县乡人大热”在全国范围内兴起。
县乡人大处于政权结构的“底端”,离百姓最近,离实际最近,更容易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感受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
说起“三法”的修改为基层人大工作带来的变化,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安国镇人大主席李竹奎深有感触地说:“有了法律支撑,乡镇人大工作实现了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有效解决了乡镇人大职能虚置、弱化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指出,过去的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目光对准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基层人大发展活力,体现了国家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改革魄力,也昭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3月通过新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8月修改‘三法’充实县乡人大机构、人员,都是我国人大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通过这两件大事,我们把五级人大进一步做实了,让它们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说。
时代的召唤深切而厚重,人民的嘱托光荣而艰巨。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这是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开篇,人们对最高权力机关充满期待。
(本报记者 王逸吟 殷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