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理提案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制度。民政部将提案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同推进。部长办公会专门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各位部领导带头参与相关调研,每年年初由部领导主持召开部分委员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回应关切。
二是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能。编印办理工作手册,落实任务分工、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实行承办人员起草、司处负责人审改、办公厅审核、部领导签发的分级责任制,把好“登记、交办、承办、催办、审核、上报、答复、落实”八个关口,确保进度和质量。
三是加强联络沟通,深化办理协商。我们常常邀请委员参与调研、座谈等活动。在办理“关于完善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制度”的提案时,部领导和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先后赴广东、上海、重庆、湖北等地开展调研,听取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人员以及群众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推动结果公开。将提案办理作为机关日常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定期通报、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制度,确保提案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答复摘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