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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我国将增设19个口岸进境免税店

    作者:本报记者 杨亮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24日 07版)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杨亮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我国将在广州、杭州、深圳等地增设19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显示,为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月18日起,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具体来看,此次将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和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公告称,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根据规定,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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