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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22日 星期一

    就联合国人权高专涉华言论

    中国表示强烈不满与反对

    作者:本报记者 何农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22日 12版)

        本报日内瓦2月21日电(记者何农)日前,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发言人对联合国人权高专侯赛因就涉华个案发表新闻稿作出回应,强调所有案件均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与限制权利和自由无关。中国代表团对高专误导性言论表示强烈不满与反对。

        关于王宇等所谓维权律师案件,发言人表示,在2015年7月,中国公安部捣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策划、组织了数十起案件,包括冲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司法程序,鼓动网民对政府官员、法官和警察进行电话骚扰、侮辱和恐吓。该犯罪团伙还涉及挪用资金、偷漏税等严重经济犯罪。发言人强调,律师应是法律的维护者,而不是违法者的护身符,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关于所谓广东劳工维权人士案,发言人表示,有关人员利用境外资金在境内插手劳资纠纷事件,严重干扰公共秩序。一些人还涉及偷漏税、非法侵占财务等。

        关于李波、桂敏海等香港书商案,发言人表示,应尊重有关案件的基本事实。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李波是中国公民,他多次澄清,其系自愿返回内地协助调查,内地是自由、安全的。近日,李波的妻子还在内地与其见面,确认其身体健康、精神良好。李波希望社会各界尊重其个人选择和隐私,不要炒作。

        2003年12月,桂敏海因醉酒驾驶、超速驾驶将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一女学生撞死。2004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桂敏海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04年11月,桂敏海非法偷渡出境,此后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对其予以通缉。2015年10月,桂敏海投案自首。桂敏海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案情复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其他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辞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瑞典公民彼得·达林所属组织未在中国履行任何注册备案程序,接受大量境外资金开展违规活动,培训、资助有关人员搜集涉华负面信息,加以歪曲、扩大甚至凭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谓“中国人权报告”。彼得供认有关报告系通过网上搜索、汇编等方式做出来的,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不能保证报告中的内容属实。据该组织其他成员供述,有关势力指使彼得等人搜集中国的负面信息,抹黑中国形象,故意挑起事端,煽动群众制造群体性事件对抗政府。

        发言人指出,中国是法治国家,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国家安全法》在内的中国法律均强调促进和保护人权。但同时,任何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以人权和言论自由为名破坏社会稳定与秩序的行径。人权高专罔顾事实、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外发出错误信号。希望侯赛因作为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高级官员能够全面、客观、理性,而非偏见、主观、选择性地看待中国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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