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逸吟、通讯员赵岩近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5年10月北京法院与拘留所建立司法拘留协作机制、开展被司法拘留人员的督促履行和矛盾化解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共促使84名被拘留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额达6506.93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在诉讼、执行程序中有严重妨害诉讼行为的,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并交由公安机关看管。为提升法院在诉讼、执行程序中适用司法拘留措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5年10月,北京高院与北京市公安局签署《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双方在送拘过程中的工作衔接和沟通配合问题,同时,明确了双方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拘留人的督促履行和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