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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京津冀将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

    作者:本报记者 张蕾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16日 06版)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记者张蕾)日前,环境保护部会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函,要求到3月31日止,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

        根据统一预警分级标准,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试行期间,发布橙色、黄色、蓝色预警时,各地仍启动现行预案对应的Ⅱ、Ⅲ、Ⅳ级响应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对于中小学学校停课的措施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措施仍按现行预案I级响应措施执行。试行结束,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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