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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国家文物局通报文物消防暗查情况

    2015年接报火灾事故21起
    易燃可燃物乱堆乱放等火灾隐患突出

    作者:本报记者李韵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05日 09版)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李韵)4日,国家文物局向媒体通报了近期文物消防安全暗查情况。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介绍,今年1月21日至28日,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分赴辽宁、浙江、山东、湖南等省份,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共暗查了3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两处文物建筑集中分布的历史街区,其中国保单位19处。

     

        通过暗查发现,一些文物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文物建筑内使用明火、用电不规范、易燃可燃物品乱堆乱放、消防设施设备缺乏良好维护等火灾隐患。一些文物开放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日常管理不到位,人员不在岗,巡查不及时,无视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对参观游览人员不安全行为放任不管,甚至有的文物单位工作人员在古建筑内或者文物修缮工地内吸烟。刘铭威举例说,在衢州古城墙西门楼,检查组从锁闭的栅栏门跳入检查,其间屋内工作人员竟全无知晓;湖南南岳大庙修缮工地,工人公然吸烟,还浇油燃烧建筑垃圾。

     

        刘铭威表示,火灾是危害文物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在2015年接报的21起火灾事故中,甘肃兴隆山古建筑群祖师殿、重庆黄山抗战遗址之草亭、云南大理拱辰楼和安徽祁门一本堂等发生的火灾事故,损失较为严重。火灾事故主要原因包括电气线路或者电气设备故障、人为纵火或者不明外来火源、使用明火等。他特别提到,2015年度,重庆市先后发生三起火灾事故,文物损失较为严重,至今国家文物局未接到关于火灾原因和责任追究情况的报告。

     

        记者注意到,对于疏于管理造成火灾的,相关负责人,甚至包括县政府主要领导均已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撤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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