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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山东青岛:

    “医养结合”惠及157万老年人

    作者:本报记者 刘艳杰 本报通讯员 卢佳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1日 06版)

        山东青岛人均期望寿命80.76岁,60岁以上老年人占19.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近年来,为了让全市157万老年人老有所养,青岛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的总体思路,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医疗、养老、社保政策有效衔接,初步建立了医、养、康、护一条龙服务的“青岛模式”。

        过去,“医院养不了老,养老院就不了医”,住医院还是养老院,成为很多失能老人的两难选择。自从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政策以后,惠及了全市4万多失能老人,不管是选择居家还是机构养老,失能老人都可以享受到医疗服务。

        在失能老人的各项支出中,护理费是大头,2012年,青岛市开始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通过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从医保基金中划转出8亿多元建立护理保险基金,解决费用难题。2015年初,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又进一步扩大到农村,城乡覆盖人群总数达810多万人。通过护理保险基金,失能老人接受医疗护理的费用可以报销80%到90%,护理机构还可以按床位享受每天50元到170元的补贴。

        为了提升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青岛市、区两级财政投入了大量的扶持资金。以市南区为例,该区财政计划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投入扶持资金2000万元,对新增床位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在享受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张床位4000元给予建设补助。

        鼓励二、三级公立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或开设老年专护病房;打破农村传统养老模式,在新建卫生院的同时建立敬老院,敬老院由卫生院托管。目前,青岛已建立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等六种医养结合新模式,改善了医养分离的状况,整合了医疗和养老资源,“医养结合”之路越走越宽,越走越好。

        (本报记者 刘艳杰 本报通讯员 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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