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殷泓、王逸吟)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日前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修改稿拟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而此前的二次审议稿规定为3月5日。据了解,每年9月5日为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慈善日”。
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根据这次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次审议稿修改稿还将“慈善信托”再次作为专章列入草案。在规范互联网募捐方面,二次审议稿修改稿也恢复了发布平台的限制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其中,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也可以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同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6日。初次提请审议的中医药法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也正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这两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