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张蕾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2015年底初步建成的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2016年1月1日起已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和首要污染物,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入冬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东北地区出现多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各地环保部门准确预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空气污染早期预警、科学评估提供了重要数据与技术支持。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加强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国环保系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