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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02日 星期六

    “互联网+”视域中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优化

    作者:袁星洁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02日 06版)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的结合,使产业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2015年,“互联网+”进一步打通了文化领域产业链,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与业态升级,深刻改变着文化产业的内在结构和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但“互联网+”只是一个手段,而非目的,利用这种技术对现有的商业模式进行变革与优化,是文化产业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延伸产业链到延伸价值链

     

        当下,网络市场强大的关联效应成为产业链延伸的重要联动力。产业链的大整合、大集成打破了以往封闭的块状利润单元,同一个内容的多次开发与多样化售卖,推动了一种以创意为源头、多个传播平台和娱乐领域串联的盈利模式的建立,形成多个利润点跨界链式组合的利润流。如亲子类节目产业链的拓展,以往这类节目主要以广告收入为主,附带开发一些周边产品,如漫画、玩具等,盈利点并不突出。但《爸爸去哪儿》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即“广告+电影+手游+书籍+旅游+淘宝”模式。

     

        尽管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产业链不断完善,但从总体上看,仍以低技术低附加值的生产方式为主,商业模式较为单一。比如,中国电视传媒产业现在采取的还是单点式经营模式,一般只通过节目内容生产的上下游环节来实现价值增值,在增加成本的同时,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利用。在这一点上,《中国好声音》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参考。它一面演出,一面利用这个平台进行全方位推广。当消费者发现第一次表演效果很好的时候,后面的口碑便快速建立。所以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中国的文化企业要注重优化价值链,实现价值链整合化、宽泛化。具体来说就是上游提供多元化内容,中游制作主体结成跨界同盟,下游播出主体多平台集成联动。对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形成立体化运作,有效实现价值增值。

     

    从平台为王到内容为王

     

        在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领域,平台是包含技术、零售、娱乐、资源整合、营销等多种平台的合体,能够传播、交易、下载、自制内容和开发延伸产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国内文化企业专注于平台建设,并使其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符号。原因在于,一是平台创造利润,二是平台无边界。

     

        但国际上的规律是“内容为王”,这意味着中国互联网的内容产业乏力,内容的疲软导致中国文化产业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我们要拓展“互联网+文化产业”,就必须实现以内容为王的转型升级。一是内容品牌化的发展模式,通过“有效原创”,克服盗版、复制、模仿生产的弊端,避免内容产品同质化,做出品牌价值。二是大企业驱动模式,文化产业必须依靠大企业,腾讯、百度、阿里巴巴通过不断并购来强化文化产业板块的做法,应该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业态。三是创业推动模式,建立创业发展基地,深挖一批传统文化资源,培养一批专业创作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构建一种全新发展模式。

     

    从裂变式营销到以客户价值为导向

     

        传统的互联网营销模式受新媒体传播特征的影响,信息扩散呈现去中心化、全渠道、全互动等特性。网络营销充分利用这一技术成果,产生多种新型营销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A.I.S.W.S.行为模式”,即通过跨媒体、社交化、移动化处理,让小众热点变成大众狂欢,在放大节目影响力的同时放大商业价值,最后形成获得超高关注度的裂变式营销模式,赢得N次方广告增益。最具代表性的是韩寒《后会无期》的晒票根活动。韩寒通过粉丝头条功能进行精准曝光,引发粉丝呈几何级增长的关注度和阅读量,最终实现6.5亿元人民币票房,投资方净赚1.2亿元,创造了微博电影营销的神话。

     

        通过裂变式营销,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开掘受众,实现信息在网络空间急剧扩散,但在这一营销方式中,营销方基本居于主体地位。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意识到,一个良好的商业运作模式的建立,应该以客户价值为导向,让客户视觉来指引企业的价值主张、渠道通路、客户关系和收入来源的选择,从而赢得竞争优势。在进行商业模式设计时,从客户角度来考虑,以客户的需求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企业的核心资源和能力,然后选定目标市场,真正抓住客户诉求,才能引起顾客的共鸣。

     

    从众筹到重视私募股权投资

     

        和传统项目融资不同,众筹项目的投资方是大众,他们决策投资的主要动机很大程度上是兴趣爱好而不是利益回报。对于小型文化企业来说,众筹是一种有效的募集资金的途径;对于大型文化企业来说,虽然其募集资金的数量对于其发展来说可能不会有实质性的帮助,但通过众筹方式来做营销宣传和市场调研,也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如天娱传媒的《快乐男声》通过与众筹网的合作,20天成功筹资501万元,创中国电影众筹融资金额纪录。这种跨领域合作,是国内商业娱乐与互联网金融的成功跨界联姻,有利于文化品牌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表明娱乐品牌可以尝试多样化的融资模式。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文化产业更需要强化资本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能构建更合理的内部治理机制,创造更科学的评估体系。在提供资金保障方面,能够为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引擎;在推动产业整合方面,可以实现产业整合效应,有力推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在有效应对竞争方面,优势文化产业应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内进行布局,巩固和扩大在全产业链中的有利地位。

     

        (袁星洁,作者单位:阳光学院文化传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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