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表明绿色发展将成为中国发展战略与发展政策的主流。这是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理念的新升华。
绿色发展理念是党治国理政经验的新概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并提出了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系列新措施。这是我们党根据国情条件、顺应发展规律作出的正确决策,是国家治理理念的一个新高度、新飞跃,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乃至人类文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完善。
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源于我们党对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要会议和决议精神,不难发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高频率地出现,已经成为中国的核心发展理念之一。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将“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扩充为“五位一体”,明确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永续发展的美丽中国。2015年3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之外加入“绿色化”,将“四化”扩充为“五化”。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原有的“创新、协调、开放”三个发展理念上,加入了“绿色、共享”两个理念,形成了五大发展理念。从生态文明建设到绿色发展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方式的重视和推进,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既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又是引领中国长远发展的执政理念和战略谋划。
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是我们党直面现实问题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面对生态破坏严重、生态灾害频繁、生态压力巨大等突出问题,补齐生态短板,是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必须攻克的难关,亦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需要解答好的重大课题。正是基于对这些突出问题的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立足平衡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把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时期乃至今后长期必须坚持的重要发展理念,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深刻把握,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责任担当,对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深邃思考。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关键是要落实绿色发展举措
习近平同志在华东七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指出,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既是理念又是举措,务必政策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有实实在在的举措。
落实绿色发展举措,必须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科学规划,是绿色发展的前提。我们必须依据五中全会《建议》的要求,把推进绿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扎实有效地抓好落实,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功能分区,实现资源与项目的最佳配置。
落实绿色发展举措,必须推动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绿色转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是绿色发展的核心。一方面,大力推动生产方式的绿色化,改变以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退化为代价的传统生产模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体系,努力实现整个生产过程的绿色化,不断提高经济绿色发展程度。另一方面,积极倡导和大力推行绿色消费,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家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节能住宅等产品,发展城市绿色交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鼓励和引导公众在生活方式上加快向绿色消费转变,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落实绿色发展举措,必须改革创新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健全完善绿色发展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坚持绿色标准,把好绿色关口,从产业发展、结构调整、项目投资等源头上控制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用制度红线守住绿色底线,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行之久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大胆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落实绿色发展举措,必须强化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必须进一步建立具有强制力、权威性和高效率的规则体系,用法治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这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适应绿色发展的要求,抓紧制定、修改和完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清洁生产与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绿色发展重大决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加强对环境资源、生态建设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建设的犯罪行为。
落实绿色发展举措,必须在全社会培育绿色文化。推进绿色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使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深入人心,使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绿色发展才能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要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绿色文化宣传教育,使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要组织、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发展的公益活动和全民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普及绿色政绩观、绿色生产观、绿色消费观,引导人民群众崇尚节约、低碳生活,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浓厚文化氛围。
总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发展举措,我们就一定能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发展目标,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为中华民族赢得永续发展的光明未来。
(作者单位: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