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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陕西蓝田

    弘扬《吕氏乡约》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 张哲浩 杨永林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24日 09版)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既与上级要求不符,也违背了乡约精神,容易在村民中引起攀比,必须要严格审核把关。”“个别干部不按规定使用宅基地,要在群众面前把问题讲清楚……”在乔村乡规民约评议会上,23位村民代表踊跃发言,一针见血地指出村里存在的风气问题,相关人员作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陕西省蓝田县三里镇乔村是《吕氏乡约》的发源地。北宋时期,蓝田儒家士大夫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吕大忠制订和实施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吕氏乡约》,提出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主张。这种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的教育形式,对于扬善抑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对后世明清时期乡村治理模式影响甚大。

        近年来,三里镇借鉴《吕氏乡约》,弘扬良好民风,开展村民自我教育,在37个村推广乡规民约评议会制度。乡规民约评议会制度继承了蓝田《吕氏乡约》的基本精神,整合村民议事会、计划生育协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各类农村群众组织,选取群众普遍关注的婚丧嫁娶攀比、不尊老养老、不按规定使用宅基地等问题作为切入点,发动群众讨论,形成大家彼此遵守的乡规民约,开展特色鲜明的评议治理活动,有效发挥了化解矛盾、弘扬正气、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成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强有力的抓手。

        乡规民约评议会综合利用道德、舆论、乡贤的力量来规范约束村民行为,解决邻里矛盾,纯正乡风民风,为农村提供基本秩序保障。蓝田县在全县推广乔村这一做法,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得到改观,特别是办丧事送大花圈的陋习得到遏制。2015年以来,全县村级乡规民约评议会评议了170余件发生在村民身边的违反乡约问题,所有问题都得到整改或纠正,乡规民约评议活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文化建设有效地融合,在端正党风、建设良好民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张哲浩 杨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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