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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

    国务院将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殷泓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23日 03版)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逸吟、殷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2日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作报告时指出,受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面临一些困难。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或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等;个别金融机构继续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提供支持,并要求政府进行担保。“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与此同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任务艰巨。融资平台公司缺乏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自身“造血”能力较弱,与政府的关系短期内难以厘清,制约了市场化转型的进程;或有债务处置涉及面较广、情况复杂,加大了处置难度。这些问题都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张少春说,国务院将加大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对地方违法举借债务、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外债转贷以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依据预算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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