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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专家观点

    乔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多点执业须先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作者: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9日 10版)

        从各国的实践情况来看,只有当多点执业的医生是自由执业者时,多点执业才会比较成功。如果多点执业的医生是医院的员工,他在工作时间到其他地方执业,可能会干扰所在医院的工作。对于工作量较大、承担危重疾病管理的大型公立医院来说,如果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并且管理比较无序,可能会对主流的公共医疗产生影响。

        因此,推进多点执业首先需要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能开展相应的医疗服务,且医疗质量能得到保证。只有在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能够真正承担小病治疗,三级医院尤其是大型公立医院的医疗任务明显减轻的情况下,再加上一定的机制体制保障,医生的多点执业才可能会比较好地实施。

        而且,医院就有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差别,如果因为考虑到单位时间的价值回报,比如看两个病人的收入等同于看十个病人的收入,多点执业者会选择回报率更高的那两个病人,但这样一来,剩下的八个病人由谁看?在病人数量不能减少的情况下,如果医生都想着少看病人,多点执业很难真正实施。

        (摘自作者在第九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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