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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城市社会治理创新的努力方向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巡视员 林家彬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9日 07版)

        目前,为应对我国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许多城市政府都在城市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有所探索,创造出了丰富的实践案例。

        未来,城市社会治理创新可以朝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第一,进一步推进治理理念的更新。社会治理的创新,其初始动力来自于治理理念的更新。要从过去那种偏重于政府本位的管制控制思维,转变到民众本位的协同治理思路上来,从被动的响应诉求和维稳,转变到主动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服务、疏导诉求渠道、维护公众权益、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治理理念上来。

        第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相应改革。在社会治理理念发生变革之后,原有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需要相应的改革。过去的各级政府机构设置以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为主,社会综合管理部门相比之下极为薄弱。应当根据改进和完善社会治理的需要进行因地制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注重消除现有的服务和管理空白。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社会管理的对象大幅度扩大,公众的社会诉求明显增多,出现了很多管理空白和薄弱环节。以居民需求为出发点、注重消除管理和服务的空白与薄弱环节,应当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向。

        第四,进一步引导和强化居民自治。推进和实现城市社区自治,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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