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韩业庭)日前,文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扭转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
《纲要》实施范围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以及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839个县。
针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不足以及服务资源分散、效能不高等问题,《纲要》提出通过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支持群众自主参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激发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活力;通过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创建“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在精准建设方面,《纲要》强调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财政支持方面,《纲要》强调落实国家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资金配套的政策。在考核评估方面,《纲要》提出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