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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环保部发布11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作者:本报记者 张蕾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4日 06版)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张蕾)环境保护部13日发布了2015年11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分别是沈阳、邢台、保定、石家庄、哈尔滨、长春、廊坊、唐山、济南和衡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厦门、舟山、福州、贵阳、惠州、丽水、南昌、昆明和深圳。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11月,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6.7%~100%。其中,贵阳、厦门、海口、衢州等14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重庆、东莞等22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泰州、苏州等2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沈阳、哈尔滨、济南、衡水、邢台、沧州、长春、唐山、廊坊、郑州、大连、保定、北京和天津1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11月,随着北方地区陆续进入采暖季,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东北、华北部分地区出现影响范围广、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33.3%~90.0%,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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