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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全面提升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钟超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11日 03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改革有何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这次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我国驾驶人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2020年驾驶人将达到4.7亿。第二,积极顺应群众呼声。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驾驶技能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基本技能。群众反映学车难、约考难,希望学车更加经济自主、考证更加规范公正,有的还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大力提升我国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文明意识。第三,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与车管所存在“利益链”,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实现驾培驾考阳光、公正、廉洁。去年以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着手调研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多次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实地调研相关行业,公开征集社会意见,组织专家专题论证,形成了改革意见。

     

        问: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第一,深化简政放权。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首先从自身改起,能“减”的尽量减,该“放”的坚决放开,该“脱”的彻底脱钩。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促进有序良性竞争。实行群众自主约考,废除考试名额分配制,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坚决与驾校脱钩,还利于社会,还利于民。

     

        第二,突出优化服务。尊重群众意愿,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试点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能一次办完的,不让群众跑两趟,能网上办理的,不让群众多跑腿。

     

        第三,坚守安全底线。将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作为核心目标,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坚决将“马路杀手”挡在准驾大门之外。

     

        问:这次改革创新在方便学车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具体就是“四自主一监督”: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校进行学习。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让学员可以更灵活地学车。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校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方式,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四是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问:这次改革提出了驾培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请问具体怎么操作?为什么要这样改?

     

        答: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是指学员参加一个学时的培训,向驾校缴纳一个学时的培训费用。这种模式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校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校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有利于促进驾校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避免驾校将一次性预收的培训费用挪作他用,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有什么考虑?

     

        答:《意见》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方法,评估效果,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问:有些地方对驾校有数量控制,通过这次改革,是不是意味着驾校市场全部放开了?

     

        答: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意见》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的措施。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实施准入许可,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二是公开市场供求信息。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三是保障驾校自主经营权。驾校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自主安排招生、培训、增减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四是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问:目前,有些地方考驾驶证需排队等候较长时间。此次改革在提高考试能力、缓解考试积压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考试积压情况,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问题突出。分析原因,主要是警力不足,场地少,考试资源缺口大。这次改革围绕提高考试供给能力,提出了“三个增加”:一是增加考试场地。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二是增加考试人员。拓宽选用渠道,从公安机关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从社会上聘用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人员。三是增加考试网点。推行省内异地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完全由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由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直接约考。改革体现了“四个关键词”:一是自主。尊重群众意愿,实行自主约考,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预约考试、以什么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参加考试、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直接预约、直接参考,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二是便捷。为考生提供便捷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公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依次受理、依次安排考试,排除人为操控,实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平获取。四是透明。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驾考腐败问题,此次改革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严格考试、严明纪律,是把牢关口、保障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从严治警、保证廉洁规范的必然要求。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堵塞漏洞。推行考试随机安排,考试员和考生信息双向屏蔽,杜绝人为干扰。推行计算机考试,实行全程监控,促进评判客观、公正。二是公开透明。推行考试公开,考前公开考试安排,考中公开考试视频,考后当场公布成绩。三是斩断利益链。严格执行与驾校脱钩规定,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实行自主报考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斩断车管所与驾校的利益链条。四是实行“零容忍”。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问:在驾驶证申领使用方面,《意见》推出了哪些便民利民新举措?

     

        答:《意见》本着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出了一系列方便群众培训、考试、办证等措施。一是保护学员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公开培训费用标准,不得额外收费。二是放开异地考证换证。在目前已经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异地考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大中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考试,允许异地办理驾驶证审验、补换证,满足流动人口驾车出行需求。三是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满足便利出行需求。四是放宽老年人体检要求。适应我国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现状,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岁调整为70岁。五是推进驾驶证国际互认。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可度。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 本报记者 王昊魁 钟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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