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各地利用投资理财高回报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多家投资机构以高利息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然后“一夜蒸发”、卷款跑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老年人纷纷“中招”,对花样繁多的不实理财投资信以为真,让养老钱付诸东流;一部分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慎独自律,与不诚信的理财公司进行权钱交易,助长理财诈骗,极大损害了老年人利益。
面对利诱,老年人该如何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舍本逐末误入“理财陷阱”
预存数万元房租办服务卡,老人可以优惠入住老年公寓,还能连续3年领福利补贴……在湖南株洲,一家投资公司拿出优惠条件,向老年人推销所谓“爱心老年公寓”服务。几十位老年人在预存2.2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费用后,投资公司突然关门,老人们的血汗钱不翼而飞。
如今,像这样以投资理财的名义坑害老年人的例子不在少数。一些没有资质的投资公司盯上老年人的“钱袋子”,打出“高收益”的幌子坑害老年人;更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出于对具有合法资质金融机构的信任而盲目听从,掉入个别正规金融机构所纵容的一些理财产品业务“陷阱”。
“无风险、高收益、贪小利,这三大‘陷阱’给了打老人‘钱袋子’主意的骗子们以可乘之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就理财骗局而言,老年人舍本逐末的心理促使这种钓鱼策略屡屡成功。在诱人的利息面前,老人们容易将本金的安全性抛之脑后,而且听不进旁人劝告,往往“一条道跑到黑”。
监管不力纵容“障眼法”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许多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等正规场所,违规向老年人推销高风险理财产品,这种“障眼法”也让不少老人大呼上当。
北京63岁的袁先生去年3月在东四环的一家银行投入100万元做理财,可后来发现该理财产品竟然和银行毫无关系,如今落得血本无归。“当时业务员告诉我这是银行代理产品,钱由他们银行监管,我太相信他们了,连合同都没看就签了字。”一年后,袁先生非但没有拿到本金和利息,连理财经理也不见人影。由于合同上没有任何有关该银行的信息,袁先生维权艰难,最终不了了之。
一方面,不诚信个人和企业胆大妄为、唯利是图,丧失法律和道德底线;另一方面,行政监管也存在严重盲区,很多跨界经营的金融活动缺乏有效监管。
“原本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形式发展的理财市场,如今却处于‘四不管’地带,同样给了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刘俊海指出,许多老年人对“技术创新”“互联网金融”“P2P”这些新名词一知半解,就在亲朋好友的煽动下购买了,这样往往容易导致后患。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下一步,要尽快建立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衔接,塑造全天候、全方位、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监管合作机制。完善理财市场的监管制度化,确保合法的金融活动得到保护的同时,让那些穿着‘互联网+’马甲的非法诈骗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刘俊海对此表示。
帮助老人看好“养老钱”
广东省社科院人口与社会研究所研究员郑梓祯表示,老年人频遭理财诈骗的背后,固然有其自身认知能力退化的问题,但是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关怀不足,同样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国家老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乡老年家庭空巢率已近50%,有的大中城市甚至达到70%。“长期和儿女分开或者被亲人疏忽,造成老人的情感饥渴。他们希望交流和被关怀的心理诉求很难得到满足。一些老人在推销人员那里获得了表面上的尊重与呵护,特别容易降低对风险的警惕性。”郑梓祯建议,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时要保持理性,避免盲从,要多和子女交流自己的理财计划,多听取子女的意见再做决定。
如何从制度上彻底堵住漏洞,杜绝此类理财诈骗活动?
刘俊海认为,首先,证券、基金、银行业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遵守规则,自觉铲除害群之马,铲除潜规则;其次,正规银行保险公司要与非法投资公司保持边界,杜绝后者到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摆摊设点;再次,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设立黑名单制度;最后,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形成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机制。
刘俊海说,老年人自身要看好“钱袋子”,树立理性投资、科学投资、安全投资理念,不要想着一夜暴富。 (本报记者 邱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