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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传统文化的传承须重视“微心态”

    作者:李静修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8日 02版)

        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广告等无处不在的“微产品”,把人们带进了当前这个与传统媒介时代迥然不同的“微时代”。便捷的网络媒介工具给我们奉上信息饕餮盛宴的同时,也带来表浅化、碎片化、浮躁化的“微心态”。当代年轻人成长在电脑、互联网和手机大量普及的时代,作为“手机控”“低头族”,习惯于沉浸在尼尔·波兹曼所言的“娱乐至死”的环境下,传统审美心理中的“非功利”元素正在被微时代悄然解构,我国传统文化黯然褪色,渐渐失去了对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角——年轻一代的吸引力。这就将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调,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当下,做好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已不再是难以克服的困难,重要的影响因素在于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热衷程度和对其保护传承的积极性。在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工作中怎样对待“微心态”这一新问题是需要很好思考的新课题。年轻人对传统文化淡漠的原因,更多是因为媒介信息爆炸造成的“注意力分散”和“瞬时性审美”,使得他们难以接触和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和内涵,甚至产生一定的抵触。这在世界很多国家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年轻人多以自我为中心,注重个人的感官体验和情感宣泄,内心中难以树立和崇拜长期的偶像,更倾向于接受以“眼球经济”和“感官消费”为代表的“快餐文化”。事实上,这些本是人性中普遍固有的特质,应予以尊重。如能对这些“微心态”加以正确利用和引导,将对“微时代”语境下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起到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

        做好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微时代”仍将大有可为。“微心态”是一把双刃剑,它浮躁、喧嚣的另一面是崇尚高度的迅捷化和强烈的时代感。合理利用它的“正能量”传承传统文化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应进一步探索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传播对年青一代审美和心态上的影响,利用年青一代对这些“微元素”亲近和依赖的特点,将传统文化中的各种元素现代化,“润物细无声”地渗透于社会日常生活的每个瞬间,赢得年轻人自觉的青睐与关注。福建闽南地区借助“一带一路”契机,通过网络推广“传统民俗真人版桌游”、微信推送当地传统小吃烹饪技巧、制播充满闽南乡土风情的微电影等方式,让年轻群体在游戏、美食和视觉感官中主动自觉地体验和探索当地民俗文化,培养了其对传统文化浓烈的主人翁意识。2005年创立的青年社团“汉未央”将汉服文化很好地普及到了青年人群,汉服成了婚礼等重要场合的“常客”,引领了一种新的时尚,树立青年人更高审美情操的同时弘扬了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利用“微元素”的传播力对传统文化“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对部分陈旧、不合时宜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更好地契合“微时代”的流行趋势和个人体验。上海的“国学新知”公益组织就利用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将众多青年人聚在一起诵读古书,举办茶道、棋艺、古琴等古典文化沙龙,议题开放,视野广阔,其微博已拥有近百万互动“粉丝”。与此类似,不少网上创建的“诗社”“古风”类原创流行音乐团体将传统经典元素融入流行艺术中,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效果,收获了可观的人气。如此双管齐下,才能在“微时代”中赋予传统文化对年青一代更高的“黏度”和更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实现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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