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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

    作者:本报记者 郭超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4日 07版)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郭超)3日,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钱小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作协副主席张健、陈建功、张抗抗,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张胜友等出席成立仪式。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白庚胜主持仪式并宣读了作家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钱小芊在讲话中指出,依法维护作家权益,是作协做好团结服务作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作协的重要责任,也是广大作家对中国作协的殷切期望,这对进一步激发广大作家的创作活力、保护文学原创、促进文学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作协成立作家法律服务团,是因应形势的发展,对现有维权工作的拓展与延伸,是一种尝试与探索,也是新形势下中国作协对作家维权工作的一种鲜明态度。希望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后,能够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律所在作家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作家提供解决维权纠纷的便利通道,为作家维权诉讼提供支持和帮助。

        钱小芊、张健为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揭牌。钱小芊、张健、陈建功、张抗抗、张胜友分别向到会的作家法律服务团特约专家、特约律师及特约律师事务所代表颁发聘书。

        据介绍,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采取个人成员与外聘律师事务所相结合的形式,个人成员由法律专家与执业律师组成。作家法律服务团将主要围绕中国作协个人会员为主的广大作家开展以下工作:普法宣传与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选择、推荐律师代理作家诉讼,适时为有需要的作家提供诉讼帮助和支持。目前,作家法律服务团由张平、李明德、许超、蒋志培、马晓刚、李德成、张雪松、邓江华等知识产权专家、律师等组成,并外聘了中伦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等4家在京的特约律师事务所。今后,作家法律服务团“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范围还将逐步覆盖至上海、广州等其他城市,以期为更多的作家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家法律服务团的专家、律师,参加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座谈会的全国各省级地方作协和产业(行业)作协分管维权工作的同志,以及鲁迅文学院第28届高研班学员参加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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