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陈海波)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同步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在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体制机制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其中要求,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逐步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意见》要求,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