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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国家加强对非药用类精麻药品的管制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7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王昊魁)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6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我国管制情况,以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出台后国家禁毒办的落实措施。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覆盖了当前全球8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列管办法》规定,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等非药用类精麻药品的管制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负责,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进行品种的调整。评估工作规范明确了“成瘾性或成瘾潜力、吸食危害性、制贩走私非法性、滥用及扩散性、国内外社会危害性”五项评估标准,并规定国家禁毒办可根据实际监测情况及时启动列管工作,从专家委员会风险评估到完成列管立法程序一般不超过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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