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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沈阳:干部任期内损害生态终身追责

    作者:本报记者 刘勇 毕玉才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9日 08版)

        本报沈阳11月18日电(记者刘勇、毕玉才)“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现象在沈阳即将杜绝。18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即将出台实施的《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内出现损害生态环境的情形,将被依法依纪终身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开除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沈阳市环保局将组织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价认定,形成评价认定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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